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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丰台区政府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5年10月20日起,文体路(丰台区政府门口至游泳场北路)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环保局西侧路(游泳场北路至近园路)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北大地口至文体路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影剧场北侧路(文体路至西四环东辅路)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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