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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14:18  新浪汽车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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