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交通安全法》带来的高速公路行车新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14:13  河南报业网

  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新法的颁布实施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一些新变化,它将更好地保护人身安全!针对高速公路做出了专门的一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它给高速公路安全行车也带来一些新变化———

  最高时速可达120公里

  《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而以前《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最低时速不能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不能高于110公里。高速公路具有车速高、通行能力大、全封闭、汽车专用等优点。以前很多司机认为高速公路不应该限速或者认为限制的最高时速太低,但是,为了确保行车的安全,根据我国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交通安全法》规定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超速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死亡率高,损失大。速度越高,冲撞损害后果越严重。据统计,河南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死伤率是普通公路的4倍,平均每起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普通公路的3倍多。为了确保行车安全,严禁超速行驶。一是超速行驶导致车辆刹车距离加大。二是超速还影响车辆的稳定性。车速越高,车辆保持直线行驶的惯性越强,方向的操纵性越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很难控制车辆的速度和方向,并且车速过高,遇到突发情况或障碍物时制动过猛或打方向过急,容易造成翻车事故,也容易造成爆胎。三是车速过快会加大车身顶部和底部的气流速度差,使车身产生向上的升力,造成车身“发飘”,稳定性降低。四是超速使驾驶员视野受到限制。一般驾驶员行车时注意力总是集中于路面,车速越高,注视点越前移,视线变得越狭窄。实验表明,时速为60公里时,驾驶员双眼复合视野为29度,时速为120公里时,复合视野仅为3度。五是超速影响驾驶员的判断能力。超速行驶会导致驾驶员对车速及前后车距产生错误判断。驾驶员车速判断实验结果表明:以100公里时速行驶60公里后减速,驾驶员估计时速为60公里时的实际时速为80.1公里,误差32%。时速在112公里的情况下,判断行车间距40米,实际行车间距为91米,误差51米。并且,超速行驶时驾驶员精神高度紧张,容易出现操作失误,容易因疲劳而反应迟钝,导致意外发生。

  为了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高速交警提醒司机不要超速行驶。

  车辆发生故障后警告标志设置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车辆发生故障后应当在来车方向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加大设置警告标志的距离由100米增加到150米,主要是因为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很快,从确保安全的角度出发。

  新手也可上高速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实习驾驶员不准进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中也规定,驾驶人员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满一年的,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但是在正式颁布的《交通安全法》中删去了这一款,它表示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取得驾驶证不满一年的,不得驾车上高速公路的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也很难进行检查,据此,在正式颁布的《交通安全法》中删去了这一款。

  ●除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车辆

  《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明确规定了禁止有关部门和公民在高速公路超车道、行车道上拦截和检查正在行驶的车辆,如收费,检查车辆证件、货物、搭车,推销商品等行为,以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公安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执行追捕、堵截违法犯罪分子和重大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处置突发事件、救灾等紧急任务时,可以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车辆。

  此外,执勤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或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内,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或对嫌疑车辆进行检查的执法行为,不属于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车辆的情形,属正常执勤。

(编辑:李颜伟)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