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在业内引发争议。10月15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不得不站出来表示:我国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尚处于“建议阶段”。黄海指明了政策制订的原则:根据我国能源和道路交通的具体国情,以及适应世界各国的发展潮流,鼓励购买经济型、节能型汽车已是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出台的有关政策肯定会与此配套。
虽然黄海此举似乎是为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的讨论降温,但大家心里清楚,为鼓励汽车业节能环保,调整消费税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鼓励汽车节能环保,可用的政策调节方法无非三种:出台燃油税;征收消费税;以及鼓励城市“放小”。如果从可行性上分析,燃油税和“放小”似乎比征收消费税更难实行。
燃油税——这个讨论了近10年的老话题至今仍处“襁褓”之中。眼下仍有几个不利因素:一是今年以来国际油价高企,这种高走势可能仍将持续;二是国内油量供应并不充足;三是尚未找到各部门都能接受的实施方案。特别是在如何解决农民负担的问题上,有关各方仍难达成共识。财政部长金人庆的表态很直白:“燃油税肯定会出台,但要找一个合适的时机。”从目前看,燃油税的出台时间还是未知数。
再来说说城市“放小”,小排量的节能环保车自然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但对国内目前的小排量车的品质我们却不敢恭维。眼下国内的小排量车并不能等同于高环保、低油耗。而在我们的城市运营者眼中,城市的通畅运行才是首要的评定原则。
在国家鼓励节能环保的大前提下,原油消耗量占到全国石油总消费量40%的汽车产业又不能无动于衷(专家推测,2005年中国日消费原油达673万桶,而全国石油总消耗量的40%左右是2700多万辆民用汽车消耗的),因此,调整消费税,从源头上(生产端)对汽车排量加以控制,看来是目前最为可行的。
然而,消费税定制过程并不简单。目前最大争议在于,如果以排量来区别对待,显然是过于简单了。
首先,能耗不仅和排量有关,还和燃烧状况、所用燃料有关。有些车即使排量相对比较大,但由于采用了稀薄燃烧、混合动力、轻量化等先进技术,能源消耗量并不是很大。
另外,简单以排量划分亲疏远近不但不能鼓励技术创新,反而保护了弱者。举个例子,凯迪拉克sixteen概念车有16个缸,排量13.6升,最大功率高达1000千瓦。但由于采用了“随变排量”科技,在城市路况下,发动机可以关闭8个气缸以节省燃油。再比如,一些车型虽然发动机排量较大,但采用了柴油直喷、汽油直喷、可变排量等先进节油技术,也达到了节油效果,但政策中对这一点无从体现。
综合分析,目前的各种意见还均来自技术层面,能否在有争议的问题上做到周全就成为政策出台的关键。
按照目前透露的信息:消费税调整后1.0L以下排量发动机轿车消费税,由原来3%将降至1%;1.0至2.2L的税率仍为5%;大于2.2L至3.0L的,由原来8%提高到9%;大于3.0L至4.0L的,由原来8%提高到14%;而4.0L以上的,由原来8%提高到20%。想来在利用排量标尺去划分档次的同时,再加上一个排放标准应该不是一个很难解决的技术问题?如果不论小排量车还是大排量车,都能按照北京市要求的2008年排放达到欧四标准,那么排量和环保之间的统一也许就不存在问题了。(汪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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