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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车每年花费3000亿 改革为何进展缓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8:54  经济参考报

  李生东 赵叶苹  

  公车开支居高不下,一直为社会诟病:政府官员公车私用、车辆超编、超标、维护费用昂贵……被人们称之为“车轮上的腐败”。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开始出现车改设想,当时,全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每年花费3000多亿元人民币,大大超过国防开支。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全国用在公车上的支出不抑反扬,公车改革呼声日盛,然而,整个进程却仍如“摸石头过河”,深浅难测。

  “车改”箭在弦上

  长期以来,公车浪费一直是公开的污点,记者采访的海南省澄迈县68个行政车改单位,2002年有公车174辆,用于公车的费用共计1418.28万元;2003年车辆增加到183辆,费用1483.93万元,如果2004年11月没有启动车改,全年费用将超过1500万元。重庆市党政机关养车、购车和养驾驶员的费用,每年增长25%左右,2004年达20亿元,数额之巨令人吃惊。

  从上世纪末开始,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先后进行了公车改革试点。目前,全国已有上海、浙江、广东、江苏、湖北、江西、黑龙江、辽宁等14个省、区、市,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宗教局等4个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了公车改革试点。

  1997年,广东省首开我国公车改革试点,从自发改革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从个别、分散的试点,到一个县、一个市区域内全面推进。1998年9月,国家体改委制定《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部分中央机关进行车改试点,同时,浙江、江苏、湖南、重庆等省市的部分地区,也启动车改试点。2001年,江苏省从单个乡镇车改试点开始,扩展到300多个乡镇。从去年开始,江苏省已在部分市、县机关进行车改试点,车改由点到面稳步推进。2003年初,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工作”……

  当前,全国各地车改呈百家争鸣之势:公车拍卖;集中公车搞市场运营;采取货币化方式,对“私车公用”给予补贴等等,取得了一些成效,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蛋糕”如何切分

  如果把公共财政开支比作“蛋糕”,车改就是将蛋糕重新切分——重新调整利益分配。许多车改试点地区的通用办法是,给公务员发放“公务活动交通包干费”,又称“车补”。但是,车改从一开始,争议最大、问题最多的就是车补标准,一种流行的说法是“车补等于变相加薪”。“蛋糕”该怎么切才合理,成为车改最需要解决的课题。

  目前,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车补标准。海南省澄迈县的车补标准是:正县级(正处)领导干部每月补助3200元,正局级(正科)实职官员每月补助2200元,科员和办事员每月补助250元。而昆明市的车补标准是:正处级1500元,正科级1000元,科员、办事员月500元,工勤人员300元。珠海市市直机关的车补标准则为:正处级3000元、正科级1700元、科员和办事员700元、职工300元……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澄迈县,科级以上干部领取的车补反比昆明、珠海高,而办事员的车补则比昆明、珠海少。三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均不相同,车补是多了还是少了,如何切分才算恰当,没有一个科学标准衡量。

  “车补”怪现象

  公车改革试点地区出台车补标准后,出现了一些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车补发放数额差别过大。澄迈县车补最低与最高标准相差12.8倍;山东省威海市的车补相差12倍。这种落差造成工勤人员心理不平衡。

  海南省委党校副校长廖逊认为,车补按行政级别发放,凸显了官本位意识,不一定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但要人人均等,也许谁都买不起车,也不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车补是按工作需求量发放还是职务大小给付,成为车改“货币化”过程中争议最多的问题。

  车补远高于工资。目前,海南省澄迈县公务员的月工资水平,正科级1500元左右,正处级1700左右,而车补每月分别高达2200元和3200元,远高于工资。这种怪现象,在全国许多试点地区普遍存在。

  另一方面,部分公务员又反映车补不够用。一些地区的巡警、交警、治安等方面干警,以及出差较多的农业、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均反映了车补不足问题。车补标准用什么衡量,没有一个让人心服的杠杠。

  廖逊说,车补需要一个渐进认识过程,“过去的暗补,要比现在明补数额大,现在对人们讲实话了,却反而受不了,这反映了老百姓的心理承受能力”。

  车补按月发放等于变相加薪。有一种声音认为,没有公务活动,就不该发放车补。学者则说,按月发放车补可能使官员规避因公外出。“因公外出要自掏腰包,怎比在办公室闲着,到月底还有丰厚‘回报’划算?”这就可能带来逆向激励,使勤政的干部得到的实际车贴“实惠”少,懒惰的干部得到“实惠”多,最终违背改革的初衷。

  廖逊认为,车补“按月发放,超支不补,节余归己”的管理办法,还可能带来监督危机,“车补变成钞票,什么东西都可以换,拿它换家具、衣柜,不用在公务活动上,谁来监督?不好好干活了,能否撤我的职?你的监督成本又有多高?”

  实践中,也确实出现监督不到位的事情。海南省澄迈县车改办一位同志说:“按月放发后,车补谁来监督执行是个问题。车改实施办法没有写明由谁来执行、怎么执行。车改办是临时机构,不可能长期管这个事。”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一些人士对车改的公平性提出怀疑,进而蔓延成对车改“成绩”的诘问。

  据了解,公车改革试点地区要实现的“成绩”之一,是减少财政开支。为此,一些地方在设计车改方案时,先将财政开支缩减1/3,再根据剩下“蛋糕”的大小,制定车补标准,重新切分。从成绩看,各地财政开支的确比车改前节省了30%以上。但一些人士认为,这看似“成绩”的蛋糕缩小,其实掩盖了一些不合理内容:

  一, 原有车辆已经超编。按照中央的精神,乡镇一级公务用车是有严格规定的,但改革前,很多地方其实已经远远超编,在一些省市,一个乡镇有十多辆车是普遍现象,在超标的基础上谈车改节约多少,没有意义。

  二, 原有车辆已经超标。按国家有关规定,除了正部长级可配专用公用车,其他职务不能专配公用车,只是派用公用车。可是,一些试点地区科长、股长级都配有专车,超标现象严重。在超标基础上估价发放车补,就成了“哭得响的孩子有奶吃”,承认了原先违规待遇和对公车的不当占有。

  三, 原有人员超编。如果超编人员不清除,而是在此基础上换算蛋糕大小,就使得超编人员成为车改获益者,所谓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打了折扣。

  四,“蛋糕”压缩幅度没有到位。车改前,公车2/3时间被领导干部和司机私用,费用算在财政帐上,车改就应缩减2/3的财政开支。但是,许多试点地区的车改仅缩减1/3,剩下的蛋糕仍较大,切分余地也大,官员分享的车补多,车补标准也就高。这就相当于把原来“公车私用”时浪费的部分费用,车改后“合理”地转付给了个人。

  上述不合理内容的存在,给现行车补标准科学与否打上了问号。车补的标准基数该是多少?人们呼吁,政府在制定车补标准前,应争取社会各界参与,召开听证会,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共同制定车补标准。业内人士认为,车改至少应该做到:节省财力,缩小“蛋糕”,遏制节节攀升的财政开支;促进和谐发展,公务员与社会民众的收入差距不应过大;有利于激励公务人员下基层工作。权威人士认为,我国车改仍是“摸着石头过河”,困难和问题总会遇到,但办法比困难多,某个问题经常出现,那是制度有漏洞,可以通过完善制度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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