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中年男子横穿马路,当时天色已近黄昏,正是下班高峰,车辆川流不息,尽管刺耳的嘀嘀声响成一片,他依然大摇大摆有恃无恐,那架势好像在说:“我看你们谁敢撞我!谁撞了我谁可就贵了!下半辈子吃喝可就有指望了!”眼看着飞驰的汽车一辆辆的与他擦身而过,直看的我是心惊肉跳,着实为他捏了一把汗。其实在离他不到十米处就有一个专门为行人过马路而设的人行横道,而他却舍安全而求危险,舍阳关大道而走独木桥,殊不知自己看似潇洒的行为却给交通乃至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违章的行人大多都抱有侥幸心理:“哪那么巧就撞着我了?!”但也许就是您这一念之差,就有可能阴阳两相隔。
横穿马路真是险象环生。有的是走着走着就没头没脑的就窜了出来,看都不看,像走自家的麦子地一样,全当没别人,只是害苦了后面的司机同志,猛踩刹车,还要惊出一身冷汗来。有的人过马路见缝插针,只要瞅见一条能过的缝,马上就掉转方向大步流星向前冲,边冲还边冲司机笔划着,“停!让我先过!”更有甚者,为图省事,抄近道,还翻越护栏、隔离带,以为自己占了多大便宜,省了多少时间,其实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也不知道那些人在横穿马路时,有没有想过自己这一举动可能换来的是什么?是节省的时间?还是血淋淋的身体?是同家人的欢笑?还是亲人们的眼泪?
虽然新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一个司机是想成心想撞人的,只有大家都自己管好自己,自觉遵守各自的交通规则,才会减少悲剧的发生。
该由谁负责、谁赔偿、金额的多少,对于受伤和死亡人的家庭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再多的金钱都无法让残疾的身体复原,让死去的亲人复活,让破碎的家庭重圆,让从前的欢乐重现。多少个幸福的家庭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家破人亡,多少人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失去了健康的身体,在悔恨中度过余生。
“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是从小就被家长和老师叨唠烂了的一句话,也是我们最早知道的一条交通规则。这一看似简单、人人都知,但又很容易被大家忽略的交通法规却是这一场场悲剧的根源。
也许您会说我偶尔一次半次的不会有事,毕竟出事的还是少数,你有点危言耸听、小题大做了,但不管他的概率是多少,是千分之一,还是万分之一,您都不愿成为这为数不多,但又百分之百存在的之一吧?(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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