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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调整等待中 相关部门称最后方案还未敲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08:39  中华工商时报

  新闻: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15日在2005上海国际汽车城峰会上说,备受关注的我国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目前尚处于“建议阶段”。

  他说,根据我国能源和道路交通的具体国情,以及适应世界各国的发展潮流,鼓励购买经济型、节能型汽车已是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出台的有关政策肯定会与此配套。至于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的具体税率和颁布时间,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很多部门还在向国家主管部门提供建议。这些建议形成方案后,最后还要经国务院批准,才能由财政部等主管部门予以发布。

  评论: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被列入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一般体现在生产端,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其中对小汽车按不同车种排气量大小设置了3档税率,针对厂家征收。

  关于汽车消费税改革的传言可以追溯到今年5月底,此后陆续有媒体报道,汽车消费税税率将进行调整。关于新的汽车消费税率最普遍的说法为:在分七档的消费税征收方案中,排量将分为:1L以下、1到1.5L、1.5至2.0L、2.0至2.5L、2.5至3.0L、3到4L、4L以上七个区间,其中最低税率可低至1%,最高税率为20%。针对SUV车型,税率范围在3%至25%之间波动;其他类型的乘用车税率则在1%至9%之间。虽几经猜测,但至今新汽车消费税仍未能走上前台。

  时下我国适用的汽车消费税起征于1994年,根据不同车种排气量的大小设置三档税率。其中,微型轿车(汽缸容量小于1000毫升)税率为3%,普通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毫升、小于2200毫升)税率为5%,高级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00毫升)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2400毫升)税率为5%。

  然而,自《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布以来,其中“汽车消费政策”明确规定“要引导汽车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的汽车,加强环境保护”,于是作为政策具体实施的有效手段———汽车消费税和燃油税就一直处于业界关注的焦点。

  近来,有关“汽车消费税即将出台”的消息出现在各大媒体上。尽管发改委、商务部等官员称,最后方案还未最终敲定,但已实施11年之久的现行汽车消费税即将终结,而一部势必影响未来中国汽车产业和消费市场的新法规,将开始重新平衡汽车产业与能源、环保之间的博弈天平。(翟亚男)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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