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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投诉两年翻两番 消费者尚处弱势群体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8:22  东方网-文汇报

  随着汽车进入家庭,汽车消费的投诉也在不断增长。据上海市消保委统计,2002年有162件,2003年骤升到412件,而2004年达到了700多件,两年间投诉量翻了两番。今年前5个半月,又接到汽车投诉322件。

  分析去年的投诉情况,问题集中在汽车质量、销售合同、车辆保险、汽车维修四个方面:

  一是汽车质量问题。据统计,去年由于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291件,占汽车消费投诉的41.57%。主要涉及油漆脱落、动力不足、油箱漏油、刹车不灵、车面生锈、方向盘故障等方面。

  二是销售合同问题。去年因合同纠纷引发的汽车消费投诉共81件,占总量的11.57%。主要体现在销售商不履行合同、违反约定、不承担违约责任、设置霸王条款、逾期交车等方面。还有,一些销售商在提供汽车销售上牌“一条龙”服务时,很少将服务的内容写入购车合同,一旦在此过程中发生问题,极易引起纠纷。

  三是车辆保险问题。因车辆保险引发的投诉共65件,占投诉总量的9.29%。主要是保险公司推诿、保险公司估价同实际差距大、销售商提供的保险合同价格同保险公司报价单不符以及拖延理赔时间等等。

  四是汽车维修问题。涉及到汽车修理投诉共105件,占投诉总量的15%。问题主要集中在收费不合理、维修水平低或者无修理资质、使用假冒零配件、维修过程中损坏车辆等。

  在处理这类投诉的过程中,消保委发现举证难、鉴定难、维权难是消费纠纷的主要问题。首先,举证是第一个门槛,因为一般的消费者对汽车方面的专业知识较缺乏。

  其次,目前我国汽车检测鉴定的机构很少,具有新车检测资格的鉴定机构只有十几家,国家级汽车检测中心仅5家,而且有的检测项目还没有国家标准。此外检测机构的设备不全,检测手段不足,鉴定费用高、时间长、程序复杂等原因也使得消费者和经销商发生争议时很难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再次,目前我国在保护汽车消费者利益方面立法滞后。汽车“三包”也迟迟难以出台,致使消费者在汽车消费中处于弱势。

  鉴于此,由上海市消保委、质监局、汽车维修管理处、汽车行业协会等部门组成的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于今年6月16日正式揭牌成立。这个办公室主要受理消费者对汽车质量、汽车销售合同、汽车维修等方面的投诉和咨询,披露汽车行业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典型案例,定期举办汽车消费指导研讨和宣传咨询活动。

  文/郑海阳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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