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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车用液化气汽油零售最高限价2.97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6日 10:12  东方早报

  早报讯 液化石油气气源价格受国际油价变动影响较大,价格波动频繁,为维护液化石油气市场正常供应秩序,确保市场稳定,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从2002年开始,本市已对液化石油气实行零售价格与气源价格或进口价格挂钩的定价管理办法,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液化石油气供气或进口价格变化,以及与汽油的比价系数,适时公布零售中准价及浮动幅度,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零售价格。

  由于近期国际液化石油气价格大幅上涨,为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市物价局根据上述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布了最新的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自10月15日起执行。具体为:民用瓶装液化气计划内用户零售价格为每瓶74元;计划外用户零售中准价为每瓶77元,上下浮动幅度为8%,最高零售价格可上浮到83元,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中准价为每升2.75元。上下浮动幅度为8%,最高零售价格可上浮到2.97元。

  对于最新的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市民也可通过政府网站(网址www.shdpc.gov.cn或www.wj.sh.cn)进行查询。市物价和燃气管理部门要求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保证市场供应的各项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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