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今年8月29日颁布、10月1日生效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从10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发票。但10月8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国内许多地方二手车车商并未如期拿到统一发票。
“一切都是旧的”
“车管所、工商、税务都没有动静!没有文件,没有通知,更别提新发票了。什么都没有,一切都是旧的。”10月8日,在谈到二手车统一发票的问题时,山西大同的二手车经销商梁宝林对记者抱怨道。
二手车业务是梁宝林所在的诚通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因此他非常重视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涉及到的各项规定。按规定,《办法》于10月1日正式施行,但到了9月底,梁先生发现他还不能在税务部门买到《办法》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二手车交易所必须的全国统一发票,这着实让他烦恼。
梁宝林的烦恼并不是一个个案,重庆的罗维伦也有着同样的烦恼。
“9月30日我就没有拿到新的发票,今天一上班我就让财务去税务部门问了,但还是没有新发票。”10月8日,重启汽车博展销售中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理罗维伦向记者叙述了相同的事实。
梁宝林和罗维伦之所以烦恼,是因为在《办法》生效后,二手车经销商如果不能向买方出示统一发票,车管所将不会给买主办理过户手续。买卖不成还不是最关键的,由此引发的企业信誉问题才是最大的损失。
卖车还是不卖车?二手车经销商陷入了两难境地。
“等着出问题再解决”
买卖不能不做,尤其是自己没有错误的时候。
“现在也只能让买主拿着旧发票先用着了,如果不行,等他回来换时大概会有新发票了。”无奈中,罗维伦只好寄希望于“时间差”了。
他告诉记者,重庆市内的交易还好办。几个部门虽然没有协商,但相互之间还是有一定的默契。但对他们公司来说,最大的问题在于跨省市的二手车交易上。
“肯定做不了。”在谈到跨省市交易时,罗维伦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其他地方的人可以认我的旧发票,也可以不认。如果他不认,我就没办法了。”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二手车车商告诉记者:“就等着出问题吧。也只有问题出现了,各个部门之间才能会商解决。”
记者注意到,他说这话的口气中略带一丝嘲讽。
由于《办法》从颁布到生效只有33天的时间,因此新发票能否按时到位这一问题早就被全国的二手车车商所关注。在9月底本报举办的“首届中国二手车国际论坛”上,二手车车商普遍认为统一发票将不可能在10月1日前到位。
在这次论坛上,就有二手车车商向参会的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增值税处刘浩处长问到“新发票能否按时到位”这一问题。
“我们现在还没有得到新发票不能按时到位的消息。”刘浩回答道,“我们也没有出台所谓的新旧发票共存的‘过渡期’的计划。”
他当时非常肯定地表示,10月1日,新的统一发票一定会“面世”。
人为因素造成真空
当时与会的二手车经销商就表示了对这一说法的不信任。
“不可能的,才一个月时间,北京或许可以,下面肯定准备不好的。”当时一位操着南方口音的与会代表就向记者表述了他的意见。
在十一黄金周结束后,事实证明了这位经销商的看法。
“有啊,我们中联能够提供新发票的。”北京中联旧车市场的魏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告诉记者,他们是从北京市国税局网站上下载的新发票打印程序。
记者登陆到北京市国税局的网站上,发现在其主页上确实有魏征所述的下载程序,不过记者在上海、重庆等直辖市的国税局网站中并没有找到同样的程序。可能就是这种人为因素的影响造成了新发票未能在全国统一实施的现状。
“如果二手车经销商出具原有的发票,他并没有错。因为他是买不到新的统一发票,而不是故意给开假发票。他开具的旧发票是合法、有效的。”一位法律界人士为记者分析到,“如果车管所不让过户,它也没有错。因为它执行了《办法》的规定。只能说政策的执行者在制定《办法》时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才导致了现在的问题。
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办法》的制定和执行肯定是件好事,问题就出在了人为因素上。
“就说《办法》的颁布和生效时间吧,8月底颁布,10月实施,中间只有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这段时间短不说,这期间又没有很好地宣传《办法》,这就造成许多二手车车商不知道《办法》出台的消息,也很容易让例如换新发票这样的事儿湮没在众多文件中。”
(本报记者 王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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