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只会让车商受益 新汽车消费税“出师无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09:27  中国经济时报

  国家发改委日前透露,酝酿半年多的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本月“铁定”出台,最早有望在明年五一前后开始实施。“如果不出意外,这个月底就会对外公布细节。”发改委的消息人士还称,尽管最终方案目前还没有敲定,但可选择的“版本”有两个:一是采用5档税率标准征税;二是采用7档税率标准征税。

  虽然新的汽车消费税在一轮又一轮的期待中难产,但“铁定”二字似乎为争论已久的汽车消费税的出台画上了时间表。不过,新汽车消费税的出台能对市场消费结构的调整产生多大的影响?是否所有人都对其翘首以盼?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消费税的调整不仅仅是汽车工业的问题。1994年新税制中的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税。选择特种商品征收消费税,目的主要在于调节社会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以及对某些特定资源的保护作用。“现在进行汽车消费税的调整,实在是说不出理由。”对其征税已体现不出消费税的开征意图,反而限制了人们的日常消费。“十五”期间,国家鼓励汽车进入家庭,所以汽车消费税没有必要继续征收。

  贾新光同时认为,消费税的增加只会让车商受益,消费者负担增加,应该在成本之外单独收取,或者干脆取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系税收教研室主任刘颖则认为,由于消费税直接从厂家的出厂价中征收,大排量汽车可能会提价,但现在竞争如此激烈,如果厂商不能将这部分提价内部消化,就会对企业利润造成很大影响。

  汽车资讯师钟师对记者说:“国家一边是鼓励消费,一边还要设置消费税的税种,实在看不清汽车消费税调整的目的和初衷。”他表示,国外的通常做法是通过税收的杠杆来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比如环保、节约能源等。我国如果是为了节约能源,限制耗油量较大的汽车,应该设置燃油税;如果从环保的角度考虑,则应该专门设立另外一个税种。现在进行汽车消费是的调整,很难说是为了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还是为了环保。汽车消费税本身的存在是否必要,值得探讨。

  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吴旭东认为,汽车方面设立的单独名目的税种太多,比如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将来可能开征的燃油税等等,这样税赋就比较集中。他建议,对汽车的购置环节、保有环节、使用环节综合考虑,合并一些单独名目的税种。

  虽然专家对汽车消费税调整的可行性和其存在的合理性表示质疑,但刘颖表示,国民经济运行中,税收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消费税是在对消费品征收了增值税的基础上的再调节,是强化宏观调控的税种。一些国家在为增值税设置基本税率的基础上,再设计一个高税率来体现宏观调控。我国的增值税没有设置高税率,而是单独设置了消费税的税种。消费税与其他税种存在搭配作用,起到特殊调节的作用。(黄杨)

(编辑:石宇)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