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部分零部件将强制认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机动车灯具产品等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据悉,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内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及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点评:
汽车零配件产品多年来一直处于无序的状态发展,国家此次强制认证,是关系到未来行业稳定发展和汽车管理安全的重要步骤。
我国拟出台9项汽车安全国标
据国家标准馆透露,我国将于近期出台9项有关汽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动态侧面碰撞与被“追尾”乘用车的燃油系统防泄漏和防火性能首次写进强制性国家标准。
点评:
出台的9项国标主要是强调汽车的结构强度和内部的安全性以及汽车内饰
的标准,在事故中防止由于起火而对车内人员产生的伤害。人的生命毕竟是最重要的。
年底前推出《机动车辆保险定价准则》
日前召开的第六届中国精算年会上传来消息,保监会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加强非寿险执业标准建设,今年年底前推出《机动车辆保险定价准则》。这是改善车险经营,建立成熟、完善的车险市场的一个重要步骤。
点评:
新推出的《准则》旨在推行机动车辆保险定价的标准,提高机动车辆保险定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车险定价更加公平、规范。
蓝朝晖 S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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