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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之后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率将大幅调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0:23  新京报

  记者从财政部、商务部获得的消息也同样证实,对现行汽车消费税的调整方案在酝酿斟酌半年之后,即将于“十一”之后正式出台。发改委官员称,最后的方案还未最终敲定,但对大排量汽车课以重税毫无疑问。而各相关部委官员都拒绝透露调整后的确切税率。

  记者从上海通用某经销商处获悉,厂家已于近日向经销商通告了最新的汽车消费税征收标准,他们也已据此制定了最新的促销方案。通用汽车的文件称,“新的汽车消费税征税办法和税率预计将出台,其中:乘用车消费税分为5档,即排气量小于1.0升的税率为3%;排气量1.0升(含)至2.2升的税率为5%;排气量2.2升(含)至3.0升的税率为9%;排气量3.0升(含)至4.0升为14%;排气量4.0升(含)以上征收20%消费税。”而记者致电丰田中国事务所、北京奔驰、天津一汽等汽车厂家,也均表示“十一”前并未收到有关部门关于汽车消费税率调整的文件。

  “虽然目前尚未有最终的税率标准,但从各种版本来说,整体的调整基调已经确定,即排量越高消费税越高,大排量车消费税显著提高,而小排量车消费税则不再增加。”业内专家表示。

  据《经济观察报》点评:这意味着之前已实施11年之久的现行汽车消费税即将终结,而一部势必影响未来中国汽车产业和消费市场的新法规,将开始重新平衡汽车产业与能源、环保之间的博弈天平。

(编辑: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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