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合营) 9月27日,一辆运通114公交车与一辆别克车在海淀苏州街西区二口相撞,别克司机指责公交车故意撞他(详见本报9月29日报道)。昨天,运通114车队出示交通事故认定书称,事发时别克司机行车违章,公交车不存在故意撞人行为。
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认为,事故事实是别克右前与公交车前部相撞,两车损坏无人伤。当事人责任一栏为别克车负全责。凭此,运通114车队队长吴先生说,公交车在事故过程中没有故意撞人,“是别克司机交通违法导致”。但截止到昨晚7点,别克司机蔡建华一直未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