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为了缓解能源和环保压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财政部正在起草一项方案,拟根据排量大小,对乘用车征收不同的消费税,以鼓励节能环保车的消费。
毫无疑问,国家企图通过汽车消费税的调整来鼓励节能、鼓励环保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汽车消费税调整能否达到预期目的?汽车消费税的设置是否合理?则有待商榷。
一般来说,减少汽车能源消耗和废气排放的措施有四个:一是减少现有汽车的使用率;二是控制汽车保有量;三是改变汽车消费结构;四是提高节能环保方面的技术水平。
针对乘用车征收的汽车消费税只是在增量上做文章,对存量没有丝毫影响,也就是说,它能影响到的只是所销售乘用车的数量和结构。
汽车消费税调整征求意见稿中显示:1.0升~2.2升排量的税率保持不变,而这个区间占目前乘用车销售量的80%左右;1.0升排量以下的税率将由原来的3%降至1%,但由于1.0升排量以下车型的占有率微不足道,因此,对销售数量和结构都不会产生太大影响;2.2升~3.0升排量的税率只增加一个百分点,影响微乎其微;3.0升以上排量的消费群体主要是政府、机关单位等,他们对价格是不敏感的,因此,大幅度提高消费税率,其抑制效果也是比较有限的。
而且,我国汽车消费税是向汽车生产企业征收的,是按出厂价来计算的,可以预见,生产厂家并不会完全按照税率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因为生产厂家有自己的战略诉求、价格策略和利润策略,再加上其他环节因素的影响,使得市场销售价格的变动相当有限。
不仅如此,许多豪华型、大排量车都是从国外进口的,由于是在生产环节征收,这些车也就成了漏网之鱼,不仅使得抑制大排量汽车消费的效果大打折扣,还会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征收消费税只考虑排量问题恐怕也是欠妥。仅由排量来决定税率是一种过于简单的做法,因为能耗不仅和排量有关,还和燃烧状况、所用燃料有关。有些车,即使排量相对比较大,但由于采用了稀薄燃烧、混合动力、轻量化等技术,能源消耗量并不是很大,还比较环保。有些燃料,不是那么紧缺,排放相对比较好,如柴油、天然气、液化气等,如果对使用这些燃料的车也一视同仁,则有违政策出台的初衷。因此,最好能根据排量和排放状况确定税率,同时还考虑到所用燃料的差异,这样,则可以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
综上所述,汽车消费税调整不会对乘用车的销售数量和结构产生多大影响,因此,对减少汽车能源消耗和废气排放的作用也极其有限。
其实,最好的办法还是采用征收燃油税的方法。首先,只要消费者使用汽车,他就要花钱买油,试想如果每辆车的使用率减少10%,那3500多万辆车能节约多少油,少排多少污染物;其次,燃油税属于长期支出,会促使消费者选择更小排量汽车来消费;再次,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汽车厂商也会花大力气开发节能汽车,有利于汽车技术进步。燃油税主要影响体现在汽车使用率和消费结构上,对消费量影响有限,将最终有利于汽车产业的长远发展。(胡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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