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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井盖撞死三人判赔近百万 原被告都表示要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 08:47  北京娱乐信报

  
赵达文在法庭上。信报记者 彭信琼/摄

  信报讯 马路中间出现一个散放的井盖,司机赵达文躲闪不及,小车被绊飞后发生“连锁事故”,致3死2伤。

  昨天,肇事司机赵达文被海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附带民事赔偿90多万元。判决后,死者家属和赵达文全都表示要上诉。

  肇事司机有自首情节

  昨天上午,赵达文被法警带到法庭,他看上去比开庭审理时略显消瘦,还用牙齿咬着下嘴角。他的母亲在庭下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背影,眼中闪着泪光。

  法官宣判,被告人赵达文超速驾驶,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时,发生3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判处赵达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赔偿3死者家属96万余元(其中近4万元已给付)。

  由于在案发后,被告人赵达文委托他人代为报警,且在庭审后写出书面“悔过书”,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庭审判,故认定有自首情节;在诉讼过程中,其家属已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依法对赵达文作出从轻处罚。

  被告父亲法庭献锦旗

  宣判后,赵达文的父亲走到法庭上,向法官献上了一面锦旗。展开后,记者看见上面写着八个大字:“当世包公,刚正不阿”,赵父还署上了自己的名字。他对此判决表示满意。

  正当赵父上法庭献锦旗时,庭下的死者家属看见后立即来了情绪。死者刘某的家属非常激动:“这锦旗到底什么意思啊,事前就知道结果了吧。我对判决不满,要上诉。”由于这名家属的情绪过于激动,法院有关工作人员告诉他,有意见可以向法院专门的部门反映。其他两名死者家属也同样认为“判轻了”,表示要上诉。

  “我看不到一生的前途”

  赵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情绪激动:“全封闭的公路上突然出现了井盖,管理部门怎么能不承担责任呢?这钱不能单独让我们赔!”

  赵达文在记者采访时比宣判前更加显得忧伤:“我没有超速,责任方应是井盖的管理部门。我才25岁,现在就担起这么大的民事赔偿责任,我看不到自己一生的前途了。”

  下午3时,赵达文的代理律师刘博今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赵达文已决定要上诉,同时要状告井盖管理部门,要求其承担主要责任。刘律师说:“封闭的机动车道上出现一个散放的井盖,这是管理部门的失职。”

  案情回放

  2004年8月27日16时许,赵达文驾驶桑塔纳2000型小客车,由北向南行至海淀区圆明园西路主路时,因超速(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采取措施不及时,其所驾车辆轧在散放于路面上的井盖后失控,冲过隔离带进入辅路,与正常行驶的杨某驾驶的富康车和骑自行车正常行驶的刘某、相某、张某、薛某相撞,造成刘某、相某当场死亡;张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杨某、薛某受伤。(记者彭信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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