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公务车改革:一步到位办不到 十分理想不可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10:21  经济参考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海南省委书记阮崇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畅谈了对公务车改革的看法。

  他认为,公务车改革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经阶段;由于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车改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但必须明确原则,加强监督;正确看待车改,其成功与否不能单纯以节约多少财政支出来衡量,它或许能提高行政效能,但不可能包治百病。

  阮崇武强调说,各地各部门不能对车改要求太高,车改作为渐进发展的事物,一步到位办不到,十分理想也不可能。消费需求是第一位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消费不可避免,车改是迟早的事,关键是明确目的和原则。

  车子迟早是自己买自己用

  阮崇武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车改的出现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在建国初骑自行车上班的年代就不存在车改问题。就目前来说,车改至少遏制了公车的无限膨胀。车改迟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和公房改革一样,最后都是自己买、自己用,车子也迟早是自己买、自己用。

  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加上车改问题的复杂性,车改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但只要国家经济发展到了一定水平,家家都有车,拥有汽车就像拥有自行车一样容易的时候,车改就不再是一件重大的事情。

  阮崇武还指出,但凡改革都是社会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是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车改也不会例外。因此,利益分配相对均衡车改就很顺利,分配不均衡则会产生很多矛盾。

  车改应坚持四个原则

  阮崇武说,车改无论采取什么方法,都应该搞清楚设计理念和思想,坚持四个原则:(1)适当使用公共财政;(2)维护社会公正;(3)提高行政效能;(4)公开透明。只有同时兼顾这四个方面,车改才能算成功。按原有车子的多少、官的大小、原财政开支的多少作为车改的基数,在这种基数上谈减少了多少财政开支,不科学,没意义,不公平,以这些基数为指标实际上是私分了公共财政,不能说明车改成功。

  首先,适当使用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使用准则是为了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其效益的最大化。车改前因公私不分,导致公共财政的浪费;车改后,很多地区往往以节约多少财政为理由证明改革的成功,以过去的铺张浪费的财政成本为基数,前提就是错的。车改的成功与否不能单纯以节约多少财政支出来衡量。只有适当使用公共财政,达到效益最大化,才是真正的成功。

  其次,维护社会公正,合理制定车补标准。阮崇武认为,领导每月3000多元,比工资还高,底下办事员每月才几百元,差别太大,这样做不符合公共财政的使用准则,不利于社会和谐,只会激化利益群体间的矛盾。公共财政的使用准则是实现效益最大化,应按公务量和对实际工作的贡献率来衡量,这与官大官小没有直接关系。下面的人办事比上面的人多,比上面的人贡献率更大,支持和鼓励大多数公务员下基层、多办事,公共财政才能实现其价值。因此,车补标准应该结合工作量与贡献率两个指标来制定和发放,这样领导和办事员的补贴差别可能缩小一点,谁办事,谁拿钱,做得多,领得多。

  要鼓励公务员多办事,采取车补包干的做法操作性较强。阮崇武介绍了德国差费包干的做法,德国按照出差标准,一次性拨付差费(包含机票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公务员自己安排使用,怎么花是自己的事。这样做一方面节省财务工作量,不用算细账,一笔笔核对报销;另一方面,钱由公务员自己掌握,可以合理支配,不一定非要住豪华宾馆、吃豪华大餐,能够有效节制浪费。而现在的车改,车票、餐票、住宿票,报销一大堆,既增加了财务的工作量,又容易出现猫腻,貌似严谨,实质不然。

  第三,车改方法可多样化。车改以提高行政效能为主要目的,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间、不同的社会发展程度,采取不同的车改办法,杜绝搞一刀切;车改还可以与具体工作联系在一起,同一个单位的不同部门,也可以有不同的车改和补贴办法。

  第四,坚持公开透明、公私分明。公车使用公私不分是改革的主要原因。公私分明后才会达到节约社会成本的效果。阮崇武说,实际上,公私不可能被截然分开,但是公的部分怎么用,私的部分怎么用一定要摆清楚,摆不清楚财政的钱就是白花。只有尽量将公私分清楚,不管哪一个利益群体也才说不出话来。

  明确奖励和补贴的性质。为鼓励公务员买车,奖励公务员支持车改,可以给与一定的现金奖励,但一定要明确这种补贴是为了照顾你,为了平衡利益、推动改革而拿出来的公共财政,不是公务员应得的。否则就是以车改为理由瓜分公共财产。

  加强监管是根本

  阮崇武说,不管是车改前还是车改后,采取更为有效的监督措施至关重要。车改前,也有很多监督制度,正因为没有很好地执行才出现公私不分的问题。车改后,若缺乏监督,或执行不到位,成绩同样是零。加强监管工作,首先要制定合理的规章条例,明确奖惩措施。但又不能定一个“分钱”的规章,光看财务,谁都没有乱花,大家都节约了,最终达不到监督的效果。(李生东 赵叶苹)

(编辑:黄浩)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