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十一”二手车政策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0:31  北京现代商报

  经纪公司不能再买卖二手车

  在现有的二手车交易体制中,惟一的经营主体就是二手车经纪公司。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明确了“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经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办法》同时给欲从事买卖二手车的企业打开了建立二手车经销公司的大门。这明示了二手车经纪公司不能再买卖二手车了,如果想要买卖二手车,就得建二手车经销公司。

  评述

  由于多年来二手车交易体制是默许二手车经纪公司买卖二手车。惯性使然,众多的旧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纪公司认为今后不会有多大变化。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认识!今后经纪公司如果买卖二手车,要冒三大风险。一是超出营业范围的风险;二是不缴纳二手车经销增值税的风险;三是被商务主管部门查处的风险。对经纪公司来讲,新政策下的机遇是转型为经销公司或其他二手车经营主体。

  商报记者 马元月J105

(编辑:)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