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钱卫华 通讯员祁琦) 记者昨天从交管部门获悉,今后,邮寄交通违法告知书的时间确定为每月的25日。
交管部门表示,将邮寄时间确定为每月的25日,可以使交管部门收集到更全面、更详细的信息来告知车主。记录着8月1日至31日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第二批告知书将于本月25日寄出,共有18万余份,涉及26万余笔违法行为,比7月份少了近10万笔。
很多车主提出:自己名下虽有很多车,但并不是自己在开,希望交管部门不要把罚单寄给自己。对此,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交管部门无法确认违法行为发生时的驾驶人,所以只能将罚单寄给车主。因此,他们提醒市民不要将身份证借给他人买车,也尽量不要将自己的车借给他人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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