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现场(以下简称现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及其与事故有关的车、人、物遗留下的同交通事故有关的痕迹证物所占有的空间。现场必须同时具备一定的时间、地点、人、车、物5个要素,他们的相互关系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
交通事故现场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1)原始现场,是指发生事故后至现场查勘前,没有发生人为或自然破坏,仍然保持着发生事故后的原始状态的现场。这类现场的现场取证价值最大,它能较真实地反映出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2)变动现场,是指发生事故后至现场查勘前,由于受到了人为或自然原因的破坏,使现场的原始状态发生了部分或全部变动。这类现场给查勘带来种种不利因素,由于现场证物遭到破坏,不能全部反映事故的全过程,给事故分析带来困难。
出现变动现场的原因有如下几个:
①为抢救伤者或排除险情而变动了现场的原始位置。
②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护、警备、工程救险车,肇事后因任务需要驶离现场。
③过往车辆和行人及现场围观群众。
④自然原因(刮风、下雨、下雪、日晒等)。
⑤主要交通干道或繁华地段发生的事故,需及时排除交通堵塞而移动肇事车辆及相关证物。
⑥伪造和破坏现场。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或进行保险诈骗,对现场进行破坏和伪造。这类现场事故状态不合常理,不符合客观规律。
⑦恢复现场。恢复现场有两种情况:一是对上述变动现场,根据现场分析、证人指认,将变动现场恢复到原始现场状态;二是原始现场撤除后,因案情需要,根据原现场记录图、照片和查勘记录等材料重新布置恢复现场。
二、事故现场查勘范围与组织
现场查勘是一项细致、繁琐又复杂的工作。因此,在查勘前必须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查勘的范围、顺序和重点,拟定查勘方案,按确定的顺序和步骤展开查勘。
现场查勘范围根据事故类型而定。查勘人员到现场后,应及时向现场保护人员了解事故情况,现场有无变动及变动的原因和范围,必要时根据当事人和证明人的记忆恢复现场。
对于现场范围比较小,肇事车辆和证物痕迹比较集中的现场,以肇事车辆为中心由内向外展开查勘。
对于肇事车辆和证物痕迹比较分散的现场,查勘顺序要灵活掌握。以重要部位和可能遭受破坏的部位为重点进行查勘,也可以由外围向中心进行,逐步缩小查勘范围;对于面大距离长的现场,可分片逐段进行查勘。
在现场查勘或对事故进行分析研究中,当遇到认定痕迹或事故原因有异议时,在关键问题上意见无法统一时,应通过现场实验进行科学考察。
查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要根据现场情况,由现场指挥人员统一部署,布置现场警戒;维护交通秩序,预防现场交通堵塞;保护现场;组织救护交通事故伤员,组织现场抢险。图912为现场移动保护图例。
三、现场查勘的意义、目的和要求
现场查勘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一项重要的法定程序,现场查勘是证据收集的重要手段,是准确立案、查明原因、认定责任、进行处罚的依据,是保险赔付、案件诉讼的重要依据。因此,现场查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图912现场保护图例
(一)现场查勘的意义
1. 现场查勘是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刑事及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
交通事故立案、调查、提起公诉和审判,是刑事诉讼活动的4项程序。现场查勘是刑事诉讼第1、2道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因此,事故发生后,必须对现场、肇事车辆、物品、人员损伤、道路痕迹等进行现场调查。
2. 现场查勘是保险赔付的基础工作
对于保险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涉及到赔付问题。只有通过第一现场的查勘才能确定事故的真伪、事故原因及事故态势,确定赔付的基本依据和确认是否为骗保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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