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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落地为期尚远 两项细则最有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11:23  青年体育报

  汽车也能包退包换,可能吗?最近,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新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草案将于近期公布。消息传出,引来媒体的一阵“三包”热,有翘首以盼的,有全面否定的。中汽协秘书长张伯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汽车“三包”触及的利益层面太多,估计很难顺利出台。他说,“三包”政策今年落地肯定没戏,明后年能推出就不错了。

  其实,早在去年12月3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就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但转眼已经到了今年9月份,汽车“三包”制度却仍然是干打雷不下雨,丝毫没有诞生的迹象。

  汽车“三包”政策是汽车厂家针对消费者按照政策规定所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它不同于“召回”和“售后服务”,它是为防止经营者损害个体消费者的利益而出台的一项保护性措施。国家制定“三包”规定的原则包括:一是依法管理售后市场;二是充分考虑汽车商品的特殊性,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三是明确“三包”的责任义务。

  据有关专家分析,造成国内“三包”政策一直无法落实的原因主要在于如何使厂商和经销商利益均衡、具体鉴定的标准和厂商与经销商责任的划分。在《草案》中最受争议的是“谁销售谁负责”和“三包”中“包退包换”两个细则上。

  经销商普遍对“谁销售谁负责”表示不满,因为他们认为经销商虽然是与消费者的直接交易者,但是经销商没有义务替厂家来背质量问题的“黑锅”,而且经销商也没有能力来解决这些技术难题。相关专业人士指出,“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实质目的是为了防止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在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后相互推诿,但是如果协调不好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关系,汽车三包的执行力度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出现事与愿违的后果。

  另外,现在许多生产企业都有关于包修的措施,但关于包退和包换却没有。因为一台汽车的退换不象一双鞋的退换那么简单,会牵扯很多问题。因此,《草案》中有关“包退包换”的细节的可执行性还有待商榷。

  据了解,美国人把从外观难以发现的次品比喻为柠檬,把有缺陷的次品车称为“柠檬车”。《柠檬法》(《汽车保用法》)其实就是涉及“三包”的正式法律,这项法律要求汽车厂对处于质量保证期内的新车,如经过数次(一般为4次)修理,仍不能使该车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或者该车在保证期内累计30天不能使用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就应该为用户更换新车,或者返还消费者的购车款并收回有毛病的车,并把汽车因为不符合质量保证而被退货的事实向当地车管部门报告。

  我国的“三包”草案中规定,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4万公里;主要总成和系统三包有效期为3年或者6万公里,而且主要还是以维修为主。与国外的三包政策相比,我国的汽车“三包”期限短、里程少,程序繁杂,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尽管是这样一部欠完善的法规,距离实施还遥遥无期。这不能不让人感慨中国的消费者,其权益就是唐僧肉,任人宰割,无法可依。(本报记者 宋晓艳)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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