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徽省公路部门近日透露,该省自1998年实施“绿色通道”政策7年来,公路收费站点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减免通行费累计已接近1亿元。
1998年下半年,安徽省首次开通海南至上海公路安徽省内路段蔬菜运输“绿色通道”,分别是105国道界子墩至潜山段、318国道潜山至月山段、206国道月山至合肥段、312国道合肥至周庄段,计400余公里。
2001年12月,安徽省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该省所产梨、苹果、西瓜在规定月份内凭有效货物运单等通过该省开放式收费站点(全封闭、全立交的高速公路除外)免缴通行费,当大宗新鲜蔬菜在出现销售困难时,经批准也可临时开通“绿色通道”。
去年以来,安徽省又对享受“绿色通道”政策鲜活农产品的范围进行了调整,规定在该省范围内,全年对整车运输各类新鲜蔬菜、新鲜瓜果、鲜活水产品、活鸡、活鸭、活猪等鲜活农产品的皖籍车辆,凭有效货物运单通过该省开放式收费站点时,免缴通行费。
今年5月,安徽省交通部门会同省直6部门进一步统一界定鲜活农产品的免费范围,对皖籍整车运输各类新鲜蔬菜、新鲜瓜果、鲜活水产品和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凭有效货物运单,在通过该省开放式收费站点和高速公路312、318国道收费站点,实行全年免征路桥通行费。外省籍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跨行安徽省206、310、312、318国道收费站点(含高速公路),凭有效货物运单,也可在一定范围内全年免征路桥通行费。安徽省还将在全省有关路段设置统一“绿色通道”标识标志,对有条件的收费站点开辟“绿色通道”专业道口。
冬孙 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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