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申鼓励使用小排量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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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10:45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据上海媒体报道,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表示,上海市目前正在研究相应政策,鼓励研发、使用高性能、小排量、低污染的汽车,体现环保节能理念。 上海市发改委总经济师周亚表示,上海市要减少交通运输能耗,加快淘汰油耗高、污染重的老旧汽车,并在党政机关和公交、交通运输行业率先实施。
此前不久,上海市副市长周禹鹏曾表示,上海正在研究对豪华型大排量轿车的消费采取适当的限制政策,同时鼓励研究、开发和使用那些性能好、小排量、低排污的汽车。 在上海,小排量汽车可以自由行驶的区域在过去几年中呈逐渐缩小趋势。1998年,排量1.0升(含)以下的小客车限时禁行高架道路; 2000年5月,全天禁行高架道路和隧道。2001年11月起,1.2升(含)以下的小客车又收到了“禁行令”。 2004年12月13日起,排量在1.3升(含)以下、车身高度在1.5米(含)以上的小型面包车,全天禁止在高架道路上通行;内环线(含)区域以内的地面道路,每天7时至21时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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