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条例虽然尚未最后定稿,但已引起了经销商的高度关注,因为其中有些条款让他们感到惴惴不安,比如“谁销售谁负责”。近日,记者就三包规定对汽车经销商会带来什么影响,分别采访了汽车经销商和汽修行业的专家。很多被访者表示,如果真的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经销商绝对承受不起。
追偿责任不明确
汽车三包草案中,“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贯穿始终。但令经销商难以承受的是,汽车三包草案中销售者向生产者追偿的有关规定少之又少。只是在草案的第四十二条略微提了一下,而在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具体的权利义务章节中却没有提及。似乎销售者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处理了汽车产品的质量问题后,事情就算是彻底解决了。
但汽车销售行业的专家认为,事实上,这仅仅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有些经销商对这个问题更加敏感一些,他们甚至表示,“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在汽车三包规定中变了味儿。
不可否认,汽车产品如果出现了三包中规定的修、退、换的情况,经销商无疑是出面解决问题的“最佳人选”。毕竟,经销商是与消费者距离最近的,当然有义务承担起厂家和消费者之间沟通桥梁和纽带的角色。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的且小钢表示,其他普通商品的三包都是由商家来负责,汽车也不应当例外。这样会为消费者的维权行为提供方便。
但桥梁和纽带并不意味着就是责任的最终承担者。且小刚说:“经销商代表厂家出面与消费者直接交涉,把问题解决后,具体出现的质量问题是谁的责任,还需要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的进一步协调,做到权责分明。”
在实际情况中,车辆因生产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厂家是理所应当对这些问题车辆承担责任的。如果这个“黑锅”都让经销商来背的话,显然是不公平的,“谁销售谁负责”原则也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同时,不利于汽车三包的真正贯彻执行。
对此,北京市汽车修理公司总工程师魏俊强也同样认为,如果厂、商在责任划分上不够明确的话,容易造成或加深制造商和经销商之间的矛盾。而这一矛盾的出现和加深,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他说:“汽车的质量问题,如果是在销售或维修过程中造成的,那么经销商和修理商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生产环节造成的,厂家责无旁贷地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在三包草案中除了明确规定经销商要遵守‘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外,厂家应负的责任却没有明确。”
追偿权利不具体
在采访中,记者明显感觉到很多经销商都处在一种矛盾的状态中。他们一方面普遍支持汽车三包的尽快出台和实施;另一方面又对三包草案中不太明确的规定心里没底。他们担心,如果替厂家解决了问题,厂家反倒“一推六二五”怎么办?
一些悲观的经销商更是叫苦连连。他们觉得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下,经销商现在是弱势的群体。如果在汽车三包的问题上责任划分不清、厂家和商家协调得不够好的话,经销商要吃的苦会更多。
“现在我们是两头儿受气。消费者买了车,出了问题来找经销商;厂家不断地向经销商压库,也为经销商带来了不同程度的负担。我们现在最担心的是为厂家承担了三包义务后,如果厂家翻脸不认人怎么办?到头来还会让经销商一方承担。这样的损失我们实在是承担不起。”一南京经销商忧愁地告诉记者。
但面对这一矛盾,经销商又普遍持顺从态度。
“三包草案征求意见的时候我们也把这一意见提了出来,但是究竟是否采纳,谁也不知道。所以我们必须做好最坏的准备。”北京一老牌儿汽车经销商负责人对记者说。
北京另外一家某品牌4S店服务站的技术经理对记者表示,即使汽车三包明确规定了销售商的追偿权利的话,根据目前普遍的主机厂与经销商的关系来看,也很少会有经销商有勇气找到厂家追偿。“毕竟,厂家有返点、各种销售权利、各项检查等等手段来掌控经销商,所以作为经销商,至少我们是不敢轻易得罪厂家的。”这位技术经理对记者说。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路交通试验中心一位专家也指出,“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实质目的是为了防止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在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后的相互推诿,但是如果协调不好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关系,汽车三包的执行力度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出现事与愿违的后果。
“汽车三包在出台和实施的最初阶段肯定会有相互推诿的事情发生,这也是正常的。这是一个过程。关键是随着各方面的不断成熟,规定的不断完善,这种情况会慢慢好转。”业内专家对记者说。(记者 王 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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