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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投放出租车须达到国Ⅲ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11:54  深圳特区报

  明年1月1日起非绿标车限行区域将扩大

  【本报讯】(记者冯庆) 鹏城市民将乘坐上“环保的士”。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继新增公交大巴要达到国Ⅲ标准之后,今后,我市拟对新投放的出租车也实行国Ⅲ标准。除此之外,我市还将进一步扩大非绿标车的限行区域并采取多项有效举措,逐步落实《2005年度治理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议案办理工作重点及任务分解》要求。自2003年8月30日开始,我市对新增及淘汰更新的大、中小巴实行国Ⅲ标准,并公布了7批适用于公交国Ⅲ车型与发动机型的目录。对凡购买未列入我市国Ⅲ环保目录的城市公交和道路客运机动车,市交通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营运手续。目前,全市1400余辆公交车已获更新。

  在此基础上,6月底,市环保局向市政府提出申请,拟提前要求对新增及淘汰更新的出租车和公务用车选购国Ⅲ以上汽油车,以此提高我市出租车的排放标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后,有关会议研究作出决定,我市今后新投放的出租车必须是达到国Ⅲ标准的汽油车或能耗、排放更低的混合动力车。

  去年8月10日,我市开始发放黄、绿标环保分类标志。市环保局有关人士昨日表示,第一阶段限行半年后,即明年1月1日,我市将进行第二阶段限行,届时限行的区域将在目前深南路(新秀立交至华富路口段)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第二阶段的限行方案。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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