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警将佩警棍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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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09:33 北京青年报 |
遇到4种情形时经警告无效可使用 天津12月13日,记者从天津市交管局了解到,为保障交警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天津市值勤交警近日将统一佩带警棍。 据《每日新报》报道,交管部门介绍说,无论在路面指挥交通还是进行交通巡查的现勤交警,在遇到以下4种情形时经警告无效可使用警棍:以暴力方法抗拒或阻碍值勤交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袭击人民警察的;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当场制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交管局还规定,值勤交警需将警棍统一佩带在外腰带上,冬季挂在内腰带上,置于身体左侧,棍身垂直朝下,并与裤缝对齐。 交管部门介绍说,在交警依法使用警棍前,应向违法犯罪人提出口头警告,并进入预备使用警戒状态,经警告无效,方可使用。 王科军 杨毅 李晓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