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报废车上路要吊销驾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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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 08:29 北京青年报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交管局了解到,今年12月31日前,全市将有2600余辆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开报废车上路要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照。 交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截至今年底,全市将有2600余辆机动车即将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具体车辆号牌号码可在市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报废车辆查询”一栏中查询。报废车的车主需尽快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交管部门将公告,宣布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对此加大查处力度,对驾驶报废车上路的驾驶员,交管部门除对其驾驶的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外,还要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北京青年报: 高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