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8月25日讯 (记者彭敏) 受国际市场油价变化以及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的影响,从今天起,我省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分别提高240元和220元,即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标准品)每吨由4155元调整为4395元;0号柴油价格由每吨3680元调整为3900元。
据了解,调整后的成品油销售价格如下: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含燃油附加费)中准零售价为4.30元/升,由于经营者可在规定的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8%,因此最高不能超过4.56元/升;93号高标准清洁汽油中准价为4.62元/升,最高不能超过4.90元/升;97号高标准清洁汽油中准价为4.88元/升,最高不能超过5.18元。0号柴油(未含燃油附加费)中准零售价为3.30元/升,最高不能超过3.56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物价部门规定,石化批发企业实行配送制向系统外社会加油站供应汽油的批发价,其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5%;未实行配送制供油的,应在规定的批零率的基础上,按合理运输流向的实际里程补偿加油站自租运输工具的运杂费价差;车用燃油添加清净剂的油品销售,严格实行明码标价,销售票据的使用要分别写明油价和清净剂加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