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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则出台 提高车贷门槛 贷款购车难再起风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 08:31  成都商报

  17日,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出台,与1998年的老版本管理办法相比较,新办法在贷款人、借款人范围、车贷首付比例年限等关键问题上都有很大变化。然而,新办法出来一周时间并未让已经萎缩的贷款购车市场有所触动。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新管理办法只是确定了一个大体的框架,而目前制约车贷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贷款人资信问题,这个瓶颈不打破,车贷市场很难启动。在前两年贷款购车大潮中翻船的众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不会贸然接招,新规则最直接受益者就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国际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入汽车信贷市场,而二手车信贷的基本条款的确定,也让二手车市眼前一亮。

  国有银行“垄断”局面不再

  从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允许试点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以来,车贷业务几乎被国有商业银行所“垄断”。而随着新办法的实施,贷款人已经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扩大为包括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以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规定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上海通用和大众汽车金融公司已经获得银监会审批开展汽车信贷业务。

  与1998年车贷管理办法相比,车贷新办法的最大改变是对二手车的贷款规定最为严格。新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贷款首付金额必须为所购汽车价格的50%以上,而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此外,商用车贷款的首付比例也调整为30%,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对与个人关系最为密切的自用车贷款,则仍保持原先“首付20%,期限最高5年”的原则。

  提高门槛 难解根本问题

  实际上,这样的贷款管理办法只是规范了二手车市场的信贷管理。对于占贷款购车主流的自用车贷款仍然没有进行严格限制。前两年车贷风行的时候,还款不良率占到50%的银行比比皆是。国内个人信用调查体制尚未发展健全,银行在放贷时无法得到个人的准确信用度。而最关键的是国内现在还没有对信用不佳的用户进行约束的条款。而在信用体制相对发达的国外,一旦出现信用污点那么此人若想得到下一笔贷款那是难上加难。眼下,一些银行还是采用提供首付比例等方法进行限制,而此种办法仍然是被动的措施。此次随着新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完善国内的汽车信贷市场是一次有益的探索。但要形成良性发展的汽车信贷市场,绝非简单的管理办法能够奏效,还需多方的努力。本报记者 钟昆

(编辑:张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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