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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机动车负全责”听证报名 聚焦两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09:2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姜新菊) 《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听证事项昨天确定。本市居民、外地来京人员和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推荐的代表,均可以报名参加听证会。

  据介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于9月3日就此前征求意见中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进一步听取市民和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这也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听证事项:两大焦点问题

  此次立法听证会上的听证事项确定为两个问题。

  一、征求意见稿第六十九条第二项中,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不依法报案或者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二、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三条第六项和第五十四条第二项中,关于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载人的规定和骑自行车可以在安装牢固座椅内载一名学龄前儿童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报名方式:网上和信函报名

  据悉,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3日22时(邮寄报名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想参加立法听证会的市民可以通过网上和邮寄的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者: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设立的电子信箱。

  邮寄报名者:须在信函中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通讯方式、对要发表意见的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理由不少于200字;也可以从首都之窗网站下载报名表逐栏填写。

  社会团体和基层自治组织推荐代表参加听证会的:则应从首都之窗网站下载组织推荐表逐栏填写,并加盖公章。报名信件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南大街6号,邮政编码:100022)。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要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所填写资料应当真实。

  听证人名单提前3天公布

  据介绍,因场地、规模所限,报名的市民不可能都参加听证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根据报名人对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代表性、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情况,按照各方意见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确定若干听证陈述人,并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会议地点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名单届时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首都之窗和千龙网上公布。

  据悉,立法听证会还将设旁听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从听证陈述人以外的报名人中,邀请部分人士参加。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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