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赞助商(700万)
主赞助商赛事回报:
1、冠名权:将以“帕拉丁—***(赞助商名称)车队”名称进行赛事宣传
2、两辆帕拉丁赛车及一辆途乐的车前引擎盖上、前导流板上广告位置及车身两侧的最大、最佳广告位置(详见具体图示)
3、赛事以冠名公司的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
4、参加赛事组织的一系列推广活动(包括新闻发布会、酒会等)
5、本赛事一系列背板出现公司LOGO
6、本赛事所有印刷品均出现公司的名称或LOGO(包括海报等)
7、赞助商可以在自己的所有广告中使用帕拉丁车队主赞助商等字样
媒体回报:
1、中央电视台比赛期间每天的新闻专题报道
2、主流卫视媒体宣传报道中
3、比赛期间中央电视台每天帕拉丁硬广告中出现LOGO
4、全国性及地方性平面广告
5、达喀尔赛事纪念册封底广告整版一个
6、2—3家主流媒体的专访及报道
7、帕拉丁车队车手及工作人员赛服上LOGO一个
8、软广告宣传
9、其他媒体(网站、广播等)的宣传
其他:
拥有帕拉丁车队参加下届达喀尔拉力赛的独家优先冠名权,赞助商其他要求另行协商。
其他赞助商——A类(150万)共7个
赛事回报:
1、赞助商可作为本赛事的主要鸣谢单位
2、两辆帕拉丁赛车及一辆途乐的车身两侧较好广告位置(详见具体图示)
3、参加赛事组织的一系列推广活动(包括新闻发布会、酒会等)
4、本赛事一系列背板出现公司LOGO
5、达喀尔赛事纪念册内页广告整版一个
6、帕拉丁车队车手及工作人员赛服上LOGO一个
7、本赛事所有印刷品均出现公司的名称或LOGO(包括海报等)
8、赞助商可以在自己的所有广告中使用帕拉丁车队赞助商等字样。
媒体回报:
1、中央电视台比赛期间每天的新闻专题报道
2、主流卫视媒体宣传报道
3、全国性及地方性平面广告
4、2—3家主流媒体的专访及报道
5、软广告宣传
6、赞助商其他要求另行协商
其他赞助商—B类(60/80万)共7个
赛事回报:
1、赞助商可作为本赛事的鸣谢单位
2、两辆帕拉丁赛车及一辆途乐的车身适当位置品牌LOGO一个(详见具体图示)
3、达喀尔赛事纪念册内页广告整版一个
4、本赛事一系列背板出现公司LOGO
5、本赛事所有印刷品均出现公司的名称或LOGO(包括海报等)
媒体回报:
1、中央电视台比赛期间每天的新闻专题报道。
2、主流卫视媒体宣传报道。
3、在全国性及地方性平面广告中出现。
4、赞助商其他要求另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