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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汽车减征消费税政策调整 广州消费税增收3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13:03  广州日报大洋网

  据新华社电(黄玫、高涛) 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小汽车减征消费税政策从今年初开始调整,广州上半年消费税增收三成。此外,小汽车生产企业从今年7月1日起,生产销售达到相当于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可申请减征30%的消费税。

  广州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底下发了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对达到欧洲Ⅱ号排放标准和欧洲Ⅲ号标准的小汽车的生产销售企业的减征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企业享受消费税优惠政策的门槛。

  据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的达到相当于欧洲Ⅱ号标准的小汽车,停止减征消费税,一律恢复按规定税率征税。受其影响,广州市上半年小汽车消费税收入10.8亿元,同比增幅32%,其中减征政策调整增收2.6亿元。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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