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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道路交通立法征集意见结束 新交规下月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08:31  北京娱乐信报

  “您好,我曾经在国外工作过,自己也开过车,我觉得征求意见稿中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规定,对机动车明显的不公平。”昨天17点03分,意见征集组的工作人员接到市民许大夫打来的电话。

  这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开征求意见7天来的第1571个电话,也是最后一个电话。

  昨天是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就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高

  市民参与人数11年来最多

  这次公开征求意见,是自199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第9次面向社会和各界人士,进行立法征求意见。市民对此的关注程度和参与热情之高,超过以往任何一次公开征求意见。

  自8月9日开始,7天来共接到市民电话1571个、电子邮件1371封和网上留言5913件,总计8855件次。此外意见征集组还收到了一些市民的来信。征求意见稿共106条,而在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涉及的就有67个条文。这些意见将成为下一步研究、修改法规的重要参考。

  在所有提出意见和建议者中,包括教学研究人员、法律工作者、留学归国人员、在校学生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各行各业的人士。有机动车驾驶人,也有非驾驶人员;有北京市民,也有外地来京人员;有一般市民,也有特殊人群的代表,如残疾人、老年人、学生家长、出租汽车司机、小排量汽车主、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公交企业管理人员及有关方面的专家。

  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切身利益,很多市民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已经比较熟悉,因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强,质量也比较高,不少市民还提供了修改建议条文和文字修改意见。

  聚焦

  九成市民关注“机动车负全责”

  在这次征求意见中,市民普遍比较关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自行车能否载人、道路资源配置、公交车停靠站以及法律责任等5个方面的问题。

  其中,征求意见稿第69条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的规定,始终是一个焦点问题。据统计,90%以上的参与者对此发表了意见,100%的机动车驾驶人表示反对这一规定。

  多数市民认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违章,而机动车一方没有违章,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是不合理的,不符合公平原则。也有的市民担心,如果这样规定,将会破坏法制,对社会产生坏的影响。有的市民则认为,在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应将现在的规定进一步修正、细化;同时迫切要求国家尽快完善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关键是要提高保险额。

  据悉,市民除针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提出意见外,还对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如何有效地制止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章,如何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如何发挥公共交通作用以及加强执法等方面内容。

  处理

  能采纳的尽量采纳

  根据这次征求意见的情况,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于9月初,就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对在征求意见中和立法听证中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修改法规草案时,能采纳的尽量采纳;凡属对法规实施工作提出的意见,将建议市人民政府予以研究,并在法规实施前、后做好相关工作;凡属对政府部门具体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尽快转达有关部门,以便他们根据群众意见改进工作。

  链接

  市民对新法规咬文嚼字

  据介绍,有很多市民对征求意见稿的概念、文字也认真推敲。如有些市民提出:什么是“新手”?什么是“军务”?什么是“意外交通事故”?什么时间算“夜间”?如何认定“减速让行”?如何才是“低速”?用耳机接听电话是否属于“拨打、接听”电话之列等等。

  信报记者 姜新菊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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