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对国内汽车生产厂家来说,届时指令召回将凸显出特殊的震慑力。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专家3日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宣贯会上回答厂商提问时介绍,实际上召回法规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强调的只是企业届时要按照这部法规的程序实施召回,而今年3月15日召回法规出台后,召回就已经可以实施了。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专家表示,以前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10月1日以后都存在一个主动召回和指令召回的问题。我们鼓励企业自己认定产品缺陷,实施召回。但假如企业实施的召回措施不足以消除产品缺陷,我们还有一个跟踪和评价的职能。如果评价是企业没有彻底消除产品缺陷,我们就要告知企业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指令召回。(记者 南辰 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