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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汽车产品检测机构优先选择“国”字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10:3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日电 (记者杜宇、南辰) 新出台的《缺陷汽车产品检测与实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优先选择经国家指定的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机构,承担缺陷汽车产品检测与实验任务。如果此类检测机构不能满足需要时,其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相关实验(试验)室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缺陷汽车产品检测与实验委托任务。

  应具备条件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国际、国家、行业或权威机构正式发布的产品标准与检测方法标准和规范,具有执行单项或者综合检测与实验能力;配备所申报检测与实验项目应有的环境、设施、仪器、仪表,其产生的综合测量不确定度在允许误差范围,并提供充分保证其测量溯源性的证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技术人员。

  在2日举行的汽车召回法规宣传贯彻会议上,质检总局正式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检测与实验监督管理办法》。这个办法规定,承担缺陷汽车产品检测与实验的机构,若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委托检测与实验任务;检测与实验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等将被撤消其承担缺陷汽车产品检测与实验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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