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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大吨小标成为治超“拦路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09: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整顿大吨小标事关“治超”工作的成败,为此,在“治超”工作全面铺开前一个多月,大吨小标车辆免费恢复吨位工作就已展开。但谁也没有想到,“治超”工作还是在大吨小标上“栽了跟头”。

  全国治超办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至7月19日,全国共有14万辆大吨小标车辆恢复了吨位,仅占大吨小标车辆总数的约3.5%。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共发布两批《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涉及车型1728种,仅占全国大吨小标车辆总数的不足10%。

  车主持观望态度,不及时按发改委公告换发新行驶证,还容易理解。可没想到摸清大吨小标车辆的家底、更正错标的参数竟是如此之难。汽车企业不积极,将众多主力车型参数拖后上报,是主要原因,从中也暴露出我国载货车行业长期积累下来的管理不到位、市场混乱等弊病。比如,市场上载货车型远远超过了“目录”或“公告”上的数目,有些企业将根本未上“目录”或“公告”的车型上报,企图通过参数调整合法化;长期以来,载货车企业采用大车套用小型号产品目录的方式,生产大吨小标车型,在销售环节,经销企业为了能促进销售,再次降档,甚至用户需要什么参数就标定什么,如今要向发改委上报在用车型的真实参数时,连企业自己都搞不清……

  整治大吨小标车辆进展缓慢,直接影响了“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治超办曾多次表示,此次“治超”的最大特点,就是交管与路政两个部门统一了标准,可以有效防止重复罚款。但是,从各地对前一段“治超”工作的反馈看,重复罚款仍然是司机投诉的热点。预定目标与实际效果存在如此差距,问题就出在了大吨小标上。

  目前,认定超载超限共有6条标准。前5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要求,规定了在“两轴车辆超过20吨……”等5种情况下,必须由路政人员强制卸载(部分车辆除外)。第六条要求大吨小标车主在一定期限内,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到车管部门免费恢复吨位,否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

  用强制卸载的方式,减少上路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通过恢复大吨小标车辆的吨位,堵住超限超载的源头,思路不能说不对头。可是,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缓慢,却让“治超”的顺利开展横生变数。比如,一辆两轴实际载货吨位8吨、行驶证大吨小标为5吨的货车,在载货8吨的情况下通过检查站,如果车型不在发改委公布的“更正表”上,或者未按要求去恢复吨位,称重后认定为超载,须接受当地交警200元处罚。由于没有达到卸载要求,超载货车继续上路,就给一些执法人员重复罚款制造了“口实”。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对重复罚款的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治超”的负面声音。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在清理大吨小标车辆上狠下功夫。

  打掉大吨小标这一“治超”工作的“拦路虎”,需要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更需要让企业认识到清理大吨小标的重要意义以及政府的坚决态度。清理大吨小标,是提高载货车行业管理水平、整顿载货车市场的大好时机。虽然,对于企业来说,暂时会付出一定成本,但从长远看,规范的市场,是载货车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这堂课值得补,也必须补。(王政)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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