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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报废大货大客车每辆补贴4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11:29  北京晨报

  本报讯(记者耿彩琴)财政部日前会同商务部确定了200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凡在2003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8至10年之间的大型载货、载客汽车在补贴范围之内。补贴标准为4000元一辆。据了解,此次老旧汽车报废补贴范围并未涉及家用轿车和小型货车。

  财政部、商务部文件指出,上述大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上(含4500千克)的载货汽车,以及准牵引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的半挂牵引车;大型载客汽车是指乘座数(包括驾驶员)在19人以上(含19人)的载客汽车。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大型载货、载客汽车范围。

  记者了解到,我国前年年底出台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等部门每年将根据补贴资金来源和老旧汽车数量及其分布情况,制定全国的补贴车辆范围和具体补贴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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