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其 它
第七十五条 汽车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社会团体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要积极参与国际间相关业界的交流活动,在政府与企业间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汽车产业发展。
第七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内地投资汽车工业的,从本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七条 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出台之前,暂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七十八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