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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新政催生车贷变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18:20  中国汽车报

  在公布实施的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第六十五条足足用200余字对汽车信贷业务给予了阐述。这是第一次将汽车信贷业务写进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足见汽车信贷对于整个汽车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新的产业政策对于汽车信贷业务的阐述,总体基调是支持发展汽车信用消费。其中,强化了“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消费者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获取汽车消费贷款。”对此,会给车贷市场带来哪些变化?本报在第一时间采访了银行人士及业内专家,请他们给予了全面解读。

  “第六十五条,从字面上理解是鼓励消费者用所购车辆为抵押获得贷款,同时暗示着银行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要不断扩大车辆抵押贷款的受众群体。”人民大学金融学院赵锡军教授对记者表示:“这一点非常重要,允许消费者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获取汽车消费贷款,会大大简化贷款流程,这应是今后车贷市场的发展方向。”

  以前车辆抵押的法律依据是,公安部的52号令即《机动车抵押登记办法》解决了机动车产权问题,《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则明确了银行可以发放抵押贷款,《担保法》则确认了车辆可以作为担保物。赵锡军分析认为,如今在汽车产业政策中又多了一条指引,这是政策制定部门———发改委第一次涉及车辆抵押贷款方面的提法,对车贷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

  在目前汽车贷款流程中,贷款购车人必须要具备车商或分期商的担保,然后再加之车辆抵押登记,银行方可放款。这样一来,对银行而言就等于上了双保险,如若出现不良贷款,银行既可向担保人追回损失,也可将车辆收回,但无形中却增加了贷款购车人的成本,也使贷款购车变得复杂化了。很显然,这种模式与新的汽车产业政策所倡导的迥然不同。

  “如果按照新产业政策的提法,传统模式肯定要受到挑战,银行也会相应作出调整。”建行北京分行汽车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石永进如是说:“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获取汽车消费贷款,实质上就是撇开了中间服务商,只要借款人的条件达标,就可以直接到银行获取贷款,但这对银行识别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极大考验。”

  在新的汽车产业政策出台之前,曾有几家银行尝试过汽车抵押贷款方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直客式”。从以往经验看,这种模式定位的目标群体非常局限,普通消费者很难达到银行方面的要求。在新产业政策出台后,如何能够让更多的消费者享受到这种更简便的获取贷款方式,将是银行所要重点考虑的。如果采取新的车贷方式同样也给银行带来挑战。一位银行人士认为,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是决定汽车抵押贷款未来走向的关键因素。若银行风险控制手段单一的话,汽车抵押贷款模式的受众面就会很窄,若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手段有多种的话,受众面就一定宽泛。

  对消费者而言,由于新的产业政策明确允许购车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获取汽车消费贷款,再加之此种方式要比车商担保方式费用要节省很多,手续也更加方便、快捷。有专家预言,汽车抵押贷款方式市场潜在需求巨大,终将取代车商担保的模式。

  “我们要根据市场的变化来调整战略。两年前,建行就已做过这样的尝试,在政策明确的前提下,我们会更有动力去发展车辆抵押贷款模式。”石永进向记者坦言。

  赵锡军则称,有需求就会有市场,随着新的产业政策的出台,银行一定会顺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但同样也给银行带来挑战。相应的银行要建立确保资金安全的防范体系,建立配套流程,目标群体该如何定位,制定什么样的条件或标准能够确保信贷安全,银行也要建立一种与客户充分交流的渠道,这种渠道能够保证客户最真实的信息和能证明他信用良好的信息,在最短时间内传递给银行。这都将是银行所要重点考虑的。(本报记者 张彦武)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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