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6月1日颁布实施(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15:32  中国汽车报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6月1日颁布实施(图)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正式颁布实施(全文)

  国务院此前发文批复:1994年颁布实施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同时废止

  本报讯 记者周丽娟报道 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于6月1日正式发布《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据悉,此前,国务院已发文指出,在国家发改委发布新的产业政策的同时,于1994年颁布实施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废止。

  国家发改委酝酿起草《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已两年多。2003年4月,发改委通过新闻媒体和该委网站,为制定新政策向社会公开纳谏,了解各界人士对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想法。同年5月下旬,发改委完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省市发展计划计划委员会、汽车行业内有代表性的十数家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及有关专家的意见,上述部门和人士提出具体意见的文字是原正文文字量的4倍左右。许多外国汽车厂商驻华代表也提供了意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发改委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上报国务院审议、通过。有关人士称,新政策是在对中国汽车市场充满希望,而汽车产业的前进道路又荆棘密布的复杂环境下制定的。

  该政策共十三章,七十八条,力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努力做到管理制度公开透明,体现宏观调控和市场竞争相结合。与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相比较,新的政策主要有六大变化:一、取消了与世贸规则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所做承诺相违背的部分,如取消了要求外贸平衡、国产化比例等政策;二、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住,强调依靠法规、技术标准引导产业;三、提出了品牌战略,鼓励自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汽车工业自主发展明确政策导向;四、促进国内汽车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引导现有企业兼并重组;五、要求汽车企业重视建立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免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六、对创造更好的消费和使用环境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新政策力求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意义,新政策的公布实施,必将担负起引导中国汽车产业走上长期、持续、健康发展道路的重任。

(编辑:赵焕)
yes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