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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装车辆最高罚2万元 今年7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10:16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30日签署第40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华社昨日授权播发了这个条例。条例共有七章八十三条。七章分别为总则,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国际道路运输,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条列解读

  客运驾驶员 须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是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是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司机 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特别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二是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三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四是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客运经营者 擅自改装车辆最高罚2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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