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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加拿大4000公里游记--路标森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09:42  新浪汽车
驾车加拿大4000公里游记--路标森林

路标森林

  新浪网友:固山贝子

  加拿大北方有三大地区(省份),就是育空、西北和努纳武特,这一大片地区地广人稀、环境恶劣,冬天寒冷无比,土著的因纽特人和爱斯基摩人生活在此。育空是北美唯一有公路可进入北极圈的省份,与阿拉斯加相邻,目前主要以发展旅游业为主,其他产业包括采金、木材、毛皮等。“育空”这名字不像是英语发音,其实是来自当地土语,原为“yuckoo”,意思是“净水”。

  育空全省面积有48万平方公里,人口却仅有三万,前一晚上我们抵达的这个沃森莱克小镇就算“全省第三大城市”了,镇子虽小,却有点名气,其中最著名的景点就是“路标森林”,恰好在我们居住的小旅馆的对面。在一片不算太大的林子里,树立了很多木柱,柱子上密密麻麻的钉满了各种路标,形式千奇百怪,有车牌、路牌、普通的塑料板、木板,甚至还有鹿脚、杯子、帽子、鞋子,有的写了地名,有的写了人名,有的是祝福的话语,大部分是美国的,欧洲也不少,仔细找来,居然也发现了中文的标志,一块牌子上写了“中国-北京-新乡”,还有一块是台湾游客张挂的,不过比起美国人千奇百怪的创意,就简陋了些,想必他们都是有备而来的。

  原来1942年修建阿拉斯加公路的时候经过这里,一个想家的美国大兵在这里钉了个路标,指明这里距离自己在伊利诺依州的家乡还有多远,同时标上了到温哥华、纽约、芝加哥等城市的距离,最下面一个是“东京,4000英里”,意思是只要打到那里,就可以返回家乡了。从此世界各地途经此地的游客都在这里钉一块路标,指向自己的家乡。到今天这个“路标森林”里已经有5万多块路标。如今在林子里有个小博物馆,展示了当年8个月修建2000公里公路的艰辛历程,也保留了最初的一个路标。想起我国各景点都严禁刻画“到此一游”,这种专辟一地供游客留念,实在是个好主意。


中国-北京-新乡 这个路标做的还算精致

最早的一个路标:距离东京4000英里

  逛完这个路标森林,已经将近中午,好在这天的路程不长,仍然是沿阿拉斯加公路继续向西,基本是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和育空交界的地方,有一段路程是返回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境内,到了泰斯林镇折回育空地区,此镇因同名的湖泊而得名,进镇前是一座钢铁大桥,桥下便是泰斯林湖,这个湖并不太宽,却非常狭长,就如同大河一样,正好在桥前折弯,此地的视野非常之好,眼前大河滔滔,远方雪山在望。一路上不再像昨天一样翻山越岭,而基本上是在大山之间的丘陵地带,远处总是一座座雪山在前方,一拐弯,又面对另外一座形状不同的雪山,移步换景,美不胜收。除了这样原始和天然的风景之外,冰川地形也是此地独特之处,一处拐弯过后,公路前进的方向是一条峡谷,而左右两边的大山都是面向路的一边坡度圆滑,背向路的一边陡峭,路的两边呈U形,,这就是典型的冰川流动过的痕迹,叫做冰川槽谷,而河流流经的峡谷,一般是呈V型。北美大冰盖退缩之后,造就了这一带亚北极地区很多独特的景观,包括这样的U型谷和冰川湖泊,与此也形成了相应的植被,以针叶林为主,但并不高大,次生桦树、杨树等阔叶植物。再往北进入北极地区,风景完全不同,动植物也将越来越单调。


泰斯林湖的风景

  傍晚之前,我们到达了目的地怀特霍斯,这里是育空地区的首府,也是进入加拿大北部和阿拉斯加地区的门户,此地大概两万多人,占了全省的三分之二。怀特霍斯城看起来还稍有规模,相当于国内一个比较小的县城,城里五、六层的建筑算高的了,我们已经有3天没有看见这样大一点的城市。城里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一些冒险家的形象出现在城里的各个角落,比如市中心的一座雕像,一个白人戴着牛仔帽,背着枪拿这铁锨,旁边是一只狗驮着行李,还有路边不少楼上也有类似内容的墙画,这反应了19世纪末白人在北美北部地区的开发史。街上人不多,除了白人之外,还可以看到很多人的皮肤黄而泛黑,满面风霜,衣着破旧,想必是土著的印地安人。

  怀特霍斯(White Horse)翻译成中文其实就是白马城,这个名称来源于百余年前的淘金者,当时他们要前往北边的道森,没有公路,只能沿育空河划船北上,或乘木筏过河,峡谷里河水汹涌翻腾,渡河之人将其比作马的白色鬃毛,因此将这里取名为白马急流,湍急的河水粉碎了许多探险家的梦想,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当时的加拿大皇家山地骑警控制着船夫,只有经验丰富者才能从事这个行业,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就曾经在这里当过船夫,赚到3000美元。后来有家企业在峡谷周围铺设8公里长的电车轨道,河流旁的小镇因有电车经过,而蓬勃发展,为了让后人永远记得湍急的河水,小镇遂取名怀特霍斯。


怀特霍斯曾经是冒险家的乐园

  进城还是先找旅馆,恰好在市中心找到一家名叫“Bonaza Inn”的旅馆,看起来老板娘像是华人,试着用汉语打招呼,果然是,但她说自己移民二、三十年了,只能说广东话,又叫来一位可以说普通话的女服务员,交流方便,当然我们就投宿在此。这个旅馆房间狭小,但还算温暖舒适,而且旅馆的地理位置不错。晚上我们又得以享受中餐,味道正宗多了,而且吃到了在加拿大的第一顿米饭,这里的老板亲自下厨,他告诉我们,他到了加拿大才开始学做饭,吃着他做的大块西红柿炒鸡蛋,也已经让我们觉得很痛快了。攀谈得知,他兄弟两人花了150万加元买下这座旅馆,其中一半是贷款。饭店里打工的也有不少华人,有的就是在此勤工俭学的留学生。想起刚进城的时候,我们开车沿街寻找,就看到3家中餐馆,即便是在如此偏远的地方,也不乏华人的身影。不过,正如老板娘所说,现在想挣钱还是回中国,来这里可以享受生活,如果为挣钱,就太辛苦了。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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