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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出新规 酒后肇事不能协商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9:34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李康乐) 昨天,交管部门公布了新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通告中规定,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以及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处理。

  根据通告,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以免造成道路拥堵。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将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行人有明显过失的除外。

  此外,通告中还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后位灯;车辆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报警闪光灯,可以移动的,应将车辆移至右侧路肩上,没有路肩的,移至非机动车道右侧边缘。

  该通告将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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