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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电子眼记录闯灯肇事撞死人全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 10:20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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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车女子被当场撞飞倒地死亡。

路口处出现推车女子。

该女子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肇事车辆闯灯通过路口。

肇事车右侧与推车女子相接触。

路口处已变为红灯,有车已在停车线处等待。

  信报讯 (记者祁琦) 昨天,朝阳“4·24”重大交通肇事案的肇事司机——四川来京务工人员简元强被批准逮捕。据办案民警介绍,此案能够如此迅速结案,全靠事故发生地的那台“电子眼”。

  2004年4月24日5时55分,简元强驾驶京A955××号“东风”牌厢式货车途经朝阳区京顺路大望京村口时,不顾红灯的停车警示,违章闯灯,适有一女子推自行车从路口的人行横道处经过,货车的右侧将行人连人带车撞出,造成行人当场死亡。

  据办案民警讲述,在事故调查之初,简元强坚决不承认自己闯红灯的违章行为,一口咬定当时是绿灯,而当时在现场的死者一位同事作证,简元强是闯灯肇事。就在双方证词严重矛盾时,设在事故路口处的“电子眼”已将事故的经过完整地记录了下来。

  面对铁证,简元强终于承认了自己闯灯肇事的行为,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采访中,朝阳交通支队赵副支队长讲,这起交通肇事的性质非常恶劣,在红灯亮起十多秒钟后,肇事司机还敢无视停车信号灯的警示,造成了这样的惨剧。对于这种草菅人命的恶劣行径交管部门一定会坚决打击,严惩肇事司机,为百姓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另据悉,今年以来,朝阳交通支队已经借助电子眼所拍摄的事故现场,处理了两起重大交通肇事。电子眼的设置不仅对司机有巨大的威慑作用,也为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提供了有利证据。

  目前,朝阳交通支队管界内已设有电子眼50处,支队领导表示,今后还会在朝阳广大地区安设更多的电子眼,使违法司机无处可逃。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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