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友:mimicat0520
首先还是要感谢老幺,当时真的是雪中送炭,在我彷徨的时候给我指明方向。
事故篇:
2004年5月16日晚20:30,我行驶在海淀桥以东从西向东的方向,准备进入四环主路。当时我行驶在辅路最内侧车道,前方是辆白色爱丽舍,右斜前是那个可恶的银色小面(京E*8363)。我正常行驶进入主路很自然的往右掰轮以躲避准备出辅路的车辆,右后测剐到了小面的左前,由于惯性我前移了10多米停在路边。小面上的那个新新手(我是新手,他比我还新)不知是没控制住方向还是混乱中打错方向,又撞到了右侧护栏我在前移过程中听到了灯碎的声音。
当时车上只我一人,我也是首次面对这种问题。我做了以下几件事情:1.打开双蹦;2.熄火;3.锁上车门;4.打122报警(20:35分);5.将副驾的车窗摇下一半。
当小面上下来3个男人,到我车附近的时候我已经报警完毕了,他们其中一人试图打开我的车门没有成功。我告诉他们我已报警,所有事情等警察来了再说,然后将车窗上移到只留一个缝,就没再理他们了。
警察到得很快,几乎没让我等。首先问我们进主路时哪辆车在前,我们相互坚持说自己的车在前,我强调他们没有正常驶入主路,但当时两辆车所在的位置无法证明这点。然后警察看了小面和我车的剐伤,问我是否有保险。在回避了那三个人的时候告诉我责任是我的。因为我的车伤是从后门到后保险杠的擦伤,如果是他们撞我擦伤的方向是相反的。我一直坚持自己决定没有违章,警察认为我坚持的话只能找事故科,并告诉我将会引起的一系列麻烦事件。在与老幺通话后,我委屈并在一直坚持自己的冤枉的情况下,答应负全责给对方修车。在21:05分离开了现场。
警察篇:
他是个很有人情味的警察。除了判我全责让我很气愤很委屈以外,他做得很好。
我的手机没电了(这是我不能及时联系诸位DX获取帮助的原因),当他提出我给对方修车是最明智的选择的时候,我提出借电话一用来确认这个方式的优劣。他借了我他自己的手机给我让我联系到了老幺。
他在对方无人在场的情况下给我分析了我负全责的后果,和找事故科的后果,并尊重我的选择。
回家后我还是觉得冤,向老幺要了他的手机号码,短信致他:“我承认别了小面,可是的确是他违章压线在先”。他及时给我回复,内容如下:“您别想了,事情都过去了。下次注意点。这次的责任是您的。我本应该处罚您的。看你是新手就算了。”我看了很憋气,可也没什么办法,想了很久短信谢他借我手机用。他的回复更让我苦笑“没事,祝您生日快乐”(写单子需要年龄,他看到我的身份证号)
他的坚持让我怀疑是否在这次的事故中,自己是否真的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修理篇:
昨晚就给我的保险人打了电话,她让我劝小面司机去我指定的修理点修车,方便快捷。给那个司机打电话他没有异议,我们准备今天下午去修车。个人认为我的车损失应该不大。
教训篇:
我承认在昨天事故前我的情绪不是很好,看到小面抢道,心理不服气。
为了让我爸妈放心(少数落我),我以后开车会更小心,承认自己是新手的事实,不与他人争抢。
出事的地点是我下班回家的必经之路,我想这次的伤害会造成我经过那里的心理阴影,会让我很久的不能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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