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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道路交通安全法》又激一波运力紧张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09:49  财经时报

  许多车主是在以社会资源的浪费以及公众安全的牺牲来换取个人的经济利益,但与此同时,在中国物流成本在GDP中占比高达20%-30%的情况下,新法出台后,俨然会加剧运输市场供不应求的现状

  本报记者杨婧

  五一节刚刚过后,北京市南城最大的一间运输企业,上百辆货车静静地停在停车场内。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在对公路货物运输超载的处罚力度加大的情形下,许多车主开始停车观望。

  一笔超载账

  一个往返于山西与河北省之间的车主算过这样一笔账:一吨原煤出厂时价格是85元左右,每吨原煤要交45元煤检费,5元出井费,这样一吨煤出厂价就达到了135元。如果运到河北宣化,卖价为每吨220元,这样,每吨可获得毛利润85元,如果是东风153型的货车,12吨的载重标准可得毛利润共1020元。但是从山西到河北的来回过路费就得交470元,消耗柴油费800元,仅此两项就亏损了250元,再加上每月2200多元的养路费、每月3000元雇两个司机的工资,还有每月6000-7000元的车辆租赁费,以及一些汽车维修、交警罚款等不确定的费用,按照目前煤运的市场价格,按核定的吨位运输是必亏无疑。

  在极端的情况下,一辆12吨标准的货车,加上一个拖车,再加上马槽,以后可以装货近100吨。这样每车的毛利润可以达到8500元!而通常货车超载的量大约是标准的5到6倍。因此车主的利润都在超载中了。

  大多数省市的物资运输中,公路运输这种方式占到70%之多。以往超载罚款不过200元,车主还能承受。而现时的情况是:对于超载,不但要处以最高达2000元的罚款,还可能扣留车辆和拘留驾驶人员。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运输单位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公路运力紧张

  显然,公路运力减少增加了众多生产企业的焦灼。一位物流运输企业经理抱怨,五一节后,公司2000台冰箱无法送达指定经销商处。现在是只要出货就被罚,而且货车通过各地是重复罚款——合肥到新疆累计罚款达到1万元。据记者了解,目前家电、通讯和汽车等生产企业从5月1日起都不同程度地开始感觉到库存压力。

  公路货运运力供不应求,直接导致了货运价格的上涨,而受冲击最大的是超长跨省的大宗货运,这些货物多是附加值较低而又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商品,如蔬菜、水果、粮油、日用消费品、家具等。以电脑、通讯、服装为代表的一系列产品快递运费涨价一倍以上,食品等快速消费品的运价涨幅超过了两倍。最令一些运输专家担心的是,这些货物中包括煤——这一战略性能源。

  来自成都的物流企业告诉《财经时报》,现在,成都的运输企业已经集体涨价,原先从成都到泸州单程运费是1500元,现在已经涨到了5000元。“即便是这样仍赚不到钱,要想不超载又得赚钱,运费起码要涨五倍”!

  与此同时,铁路运输中车皮的申请量与满足量之间缺口还在扩大,而在沿海及进出口贸易中,船舶运力也严重不足,货物大规模压港、压船。

  铁道部一位高官曾透露,铁路运输满足率不足35%。近日全国日均请求车皮更是已经突破29万车,而日均装车已达到9.5万车的历史最高水平。2003年以来,这样的供需缺口居高不下的窘状就一直困扰着铁路部门。在海运方面,有的港口货物、货船压港时间甚至长达两周。据交通部统计,截止到2003年年底,中国仅铁矿粉一项的压港量就高达1500万吨。

  在铁路和航运运力短缺的情况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俨然会加剧运输市场供不应求的现状。

  运输专家一致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会加剧一些地区的运力紧张问题,对现时中国高增长的经济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事实上,运价上涨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日用消费品的终端售价可能将会在近期走高。这些都是民生用品的价格上涨,直接关系到通胀指标。如果这种情况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加以舒缓,中国物流成本在GDP中占比高达20%-30%的情况下,很可能直接推动中国通胀的快速上升。

  超载弊端多

  近日,中国著名喜剧演员牛振华车祸身亡事件引起业内专家的深思。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所长董焰说,牛振华的奔驰车还是撞在大货车上。假若在高速公路上,超载大货车撞在轿车上,那情形无异于装甲车撞上自行车,更惨不忍睹。

  他说:“有的货车比一节火车装的货物都要多,这样的货车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刹车会完全失灵。所以超载问题必须解决。”

  来自交通部提供的信息显示,中国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死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主任戴定一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从大众安全上考虑,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也许在一段时间内会对企业的效益,尤其是对物流企业的效益造成影响。

  除此之外,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

  交通部的试验结果表明,车辆在超载100%时通过沥青路面1次,相当于标准车辆通过256次;通过水泥路面1次,相当于标准车辆通过65500次。交通部公路司有关人士告诉《财经时报》,一般的高速公路正常使用年限大约为15年然后进行大中修,而现时是2-3年的期限。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如果这一数字用在新的高速公路网建设中,可以建设600公里的高速公路。

  治本是关键

  最为严重的是,超载导致了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以竞相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超得越多,赚得越多,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所以正常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货运车辆2至3年后即报废。而为什么有的货车刹车系统失灵就是这个原因。

  “许多车主是在以社会资源的浪费,以及公众安全的牺牲来换取个人的经济利益。”董焰说。

  近日重庆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为控制运价,对区域内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进行全面下调,平均下浮达26.7%。

  有消息称,现在交通部正在规划新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制订方案。

  但是更深层次的工作正在几个部委中统一安排。据有关人士介绍,公安部门将严格车辆牌照发放、年审制度,对违反国家标准生产的新车,一律不发放牌照,对已使用的违规车辆,不予通过年审——超载车辆没有身份证。交通部门在货场地、收费站采取措施,凡超载车辆一律不予放行。国家汽车生产主管部门对企业擅自进行的车辆非法改装等违规行为进行治理,不让超载车辆出厂。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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