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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长春市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20:48  新华网
组图:长春市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

长春市交警支队特巡大队交通民警在人民大街上督促出租车司机系好安全带

长春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卫东(左)在向乘客进行宣传工作

  4月20日,长春市交警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全面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于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华社记者徐家军摄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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