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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实施 交警开始严罚违章行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20:44  信息时报

  新规明确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原则上由车主担责行人过马路违章要受严罚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何雪华 通讯员交宣

  核心提示

  行人违章已不算新话题,记者昨日随机采访过的广州市民里,无一人敢说自己从未违过章。去年议论得沸沸扬扬的行人违章在先、机动车撞了不负责的“撞了白撞”一说曾让违章行人胆怯。但是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五一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却否定了这一做法,改而用“机动车经人行横道须减速,行人违反交规将受罚”来“调解”机动车与行人间的矛盾。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已集中警力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冲红灯、不按人行横道线过马路、自行车越线停车等违章行为进行执罚。

  日均1人违章穿路毙命

  据广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一份数据表明,截至今年1月25日,短短25天时间,就有26人因为违反交通规则,乱穿马路而死于交通事故,一天就至少有1个人死于交通事故。而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3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45宗,死亡140人,受伤1014人,损失折款300万元,其中发生行人交通事故250宗,死亡40人,受伤240人。发生自行车交通事故141宗,死亡25人,受伤154人。行人违章,成为广州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交警开始严罚违章行人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目前警方正在全市范围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集中警力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冲红灯、不按人行横道线过马路、自行车越线停车等违章行为的执罚,同时派出清障车,加强清理收缴无牌无证的“三车”(人力车、大板车、手推车)和自行车;对在主干道及繁杂路口游动派发卡片(广告单张)、买卖、乞讨等违章行为的人员,公安交警部门组成专项小组,针对其规律进行规劝或者教育带违章者离开主干道或路口,同时联系城管、公安治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还将继续加强对主干道、酒楼、娱乐场所等地周边路段(含人行道)、高架桥(含内环路)底、已划黄线路段的违章占道停车管理,特别在12时至14时及19时至21时重点时段,联合辖区的城管办、城监大队及公安分局交通科等部门,对主干道上、酒楼食肆、商业网点门前的机动车占道(含人行道)乱停乱放违章进行联合整治。

  行人违章多数转身就跑

  近日,记者跟随广州交警现场体验了一把行人违章处罚难。当晚近9点,记者一行来到康王路口,现场交警告诉记者,这里可说是行人违章的重灾区了。因为这里红绿灯位多,行人就趁着机动车等绿灯的间隙,在车龙里穿插。说话间,交警已经逮住了一名男青年,“你闯了红灯,请交罚款5元”男青年一愣,刚想申辨,看到记者们的镜头和采访仪器,马上低着头,从口袋里取出5元,交了款还等不及开出单子,就掩脸走了。交警告诉记者,这是处罚最顺的一次了。一般碰到的情形是,看到交警来要不就跑,要不就坚称自己没有钱,不给。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对于行人违章处罚时出现的各种情况,目前还没有一个详细的规定性操作方案,而国家交通安全部门对此的答复是,各地可以先行出台一个临时性操作细则,全国的细则估计起码还要等上几个月。看来,交警部门只好利用这段时间,进行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了。正如一名交警副中队长对记者说的,“罚款并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而不是靠‘逼’才去遵守。”

  新规解读

  机动车经横道停车让行

  五一将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以人为本的理念,保护行人的权益,规定机动车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与此同时,法律还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法律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行人乱窜被撞不能白撞

  1999年8月,东北某市出台的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无违章,行人负全部责任。这一“撞了白撞”的说法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争论。将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采纳这一做法,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新规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法律还规定了机动车一方惟一的免责条件: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这部法律草案时,许多委员认为,行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但是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害的通常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区分机动车之间相撞和机动车撞人的不同赔偿原则。国外对行人受伤害一般也是予以特别保护的。

  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只有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才会牵涉到事故各方的赔偿责任问题。

  机动车行人相撞车主担责

  而与新交通安全法相配套,五一起实施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对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的,交警将按照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进行调解。

  对机动车无违章,而且已经采取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而行人有违章行为的,将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而非机动车撞人,可以自行进行赔付交接,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新处理程序规定:交警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协助医疗救助。还明确规定,医院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费用,由公安机关通知保险公司或者道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观点对碰

  行人:违章图方便罚款人太多

  记者昨日采访时发现,对于新法,广州市民了解的并不是很多,但是,几乎全部人都对不采纳“撞了白撞”原则拍手称快。一名市民罗先生称,去年深圳市拟推行这一原则时就吓了大家一跳,这不是明摆着不尊重人的生命权吗?尽管行人违章在先,但行人与车相对,生命安全处于弱势,社会规则的制定虽然要公平,但是保护弱者也是重要环节呀。

  不过,对于采取罚款5元至50元来处理行人违章,市民也有话说。他们认为,这个数对于一般人来说都不是大数,违章自是因为贪方便而不守法,如此小数目的罚款,收不收到罚完下次不犯的效果,市民表示怀疑。而大多数人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抓到行人违章,就让他们当场受教育,并现场宣传交通法规,在如今“时间就是金钱”的情况下,这一定会比罚50元都有效。

  司机:违章随处见交警管不来

  司机们对于新法的关注较一般市民更多,但是,大家对于行人违章处理都有同感的是,现在行人违章太多了,而广州只有三四千名交警,根本就管不过来,他们认为,法虽好,但无人执罚也就等于没法。

  一名廖司机告诉记者,在市内转一圈,那些行人集体违章的情况到处可见,在天河城路段,体育西与中山大道路口,可以说是每时每刻都是机动车的红灯时间,那些行人根本就不管交通信号,车只能一步步在人群里挪。而黄埔大道就更是老问题了,行人放着好好的隧道不走,偏偏要冲出马路与车争道,还有中山路上,人来人往的,而这些地方,根本就见不到交警执法。司机们都觉得,交警目前的力量只足以在交通路口指挥交通,执罚行人的警力已经没有了。他们建议,应该增加行人违章执罚队伍,才可能让新法真正生效。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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