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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赵鹤冲 记者廖雁) 从5月1日起,北京机动车停放收费计时单位由原来的1小时改为半小时,5角停车发票也将同时启用。由于调整停车收费计时单位,部分停车场将出现0.5元、2.5元的收费情况。市地税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增设伍角版<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的通知》,现在各停车场经营企业可以到所在区县地税部门申请购领伍角版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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