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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查处车辆喷涂广告 私改车身颜色可罚4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 09:45  深圳商报

  【本报讯】 (深圳商报记者沈小妮 通讯员杨静王静) 从4月1日起,我市交警开展专项行动,对车辆私自喷涂商业性车身广告及改变车身颜色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半月来共处罚428辆违章车辆。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梅林关口查车点看到,3名执勤民警正拦停一辆车身喷着五颜六色服装广告的中巴车,检查发现该车没有办理喷涂车身广告的手续,该车司机行车证件遂被暂扣。据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此种违章将被处以4000元的罚款。据执勤民警介绍,为配合市政府开展“梳理行动”,市交警局车管处组织专门警力从4月1日起在市区各主要路口、路段及关口设点,对私自喷涂商业性车身广告、擅自更改车身颜色等违规车辆进行专项整治。执勤民警告诫广大车主,在改变车身颜色之前应当到车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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